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港獨」分子鍾健平擬於本周六舉行所謂的「光復元朗」遊行,昨日與警方開會商討交通安排。鍾健平指警方會上引用了《公安條例》第二百四十五條涉及多項法律字眼,他要先尋求法律意見,會議因而「不歡而散」。他更聲言,即使活動最終未獲發「不反對通知書」,他也「霸王硬上弓」在周六下午3時舉行活動。
「光復元朗」遊行原訂本周六下午4時半出發,但由於主辦團體預料當日的遊行人數眾多,昨日改變計劃,決定將遊行提前至下午3時出發,路線則由水邊村經大馬路遊行到西鐵站。
鍾健平昨日與警方開會。他聲稱,會議原訂有港鐵及巴士公司職員參與,討論當日的交通安排,但他到場時港鐵及巴士公司職員已陸續離開。
鍾健平續指,昨日的會議是就遊行安排作出協調,但警方席間引用《公安條例》第二百四十五條,令他的建議變成「具法律效力的陳述」,因而決定停止會議,以便尋求法律意見。
他聲言,即使警方最終拒絕就遊行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也一定會如期舉行,「就算得我一個人,這個遊行都會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