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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進暴徒亂港辱國罪不可恕

2019-07-25

胡曉明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前會長

以反修例為名、亂香港為實的「偽和平」遊行一次又一次演變為暴力衝擊,繼進佔破壞立法會、塗黑區徽挑戰特區政府威信之後,激進暴民竟膽大妄為突襲代表國家的中聯辦辦公大樓,向國徽潑黑墨掟雞蛋、在外牆塗辱國字句,公然挑戰國家主權與「一國兩制」底線,冒犯14億中華民族的感情,威脅國家安全,實在居心叵測。這一小撮亂港叛國的激進暴徒,讓國家在國際社會上蒙羞,陷全香港人於不義,硬要全體港人付上沉重的代價,賠上百年基業,最終必為其愚蠢暴行負上沉重刑責。

我們絕不能再容忍激進暴徒橫行無忌,砸爛香港人艱苦經營的成果,容忍只會令其更得寸進尺、為所欲為。中央一直堅守「一國兩制」的原則,踐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諾,並賦予港人真正的民主自由,但換來的卻是小部分激進人士衝擊圍堵中聯辦,侮辱污損門前莊嚴的國徽、肆意破壞大門與閉路電視、投擲雞蛋與雜物等,以暴力威嚇肆意踐踏國家對香港的愛護之情,這種罔顧法紀、狂妄愚蠢的行為為香港主流社會所不容。

縱容暴力暴徒得寸進尺

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會容忍任何人污損國旗與國徽。國徽是國家的象徵,塗污及侮辱國徽是嚴重刑事罪行,挑戰中央權威,更是叛國行為。根據香港特區法律《國旗及國徽條例》第七條,一經定罪,違者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3年。特區政府與警方必須嚴正執法,依法追究到底,理直氣壯緊守崗位,盡快將所有違法狂徒緝捕歸案,維護社會治安與國家尊嚴,以儆效尤。

眾所周知,激進人士之所以變得如此目無法紀、暴力橫行、無法無天,也是反對派立法會議員一手造成,只因這些「尊貴」議員在每次示威遊行、暴力衝擊時均走在最前,極力阻礙警員執法、協助暴徒衝擊後逃離現場、陪同暴徒非法闖進立法會,並無視暴民襲擊警察、破壞公物等暴行,知法犯法,掩護黑衣暴徒,爭取曝光。

有身為大律師的前立法會議員在香港大學張翔校長與學生對話場合,大言不慚指「暴力有時或可解決問題」,美化暴力。因此7月21日在元朗出現白衣人暴力襲擊黑衣人的慘劇,其後更有人將矛頭指向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大肆破壞圍堵其辦事處、公開其家人個人資料、毀壞其已故父母的墳墓,行為惡毒,泯滅人性,歸根究底也是鼓吹以暴易暴、顛倒是非。「善惡到頭終有報」,奉勸搞事者早日自首,知情者及早舉報。

今時今日暴民濫用民主自由作藉口,聲言不排除成立臨時立法會,肆無忌憚威脅特區政府、侮辱國家尊嚴挑戰國家權威,破壞「一國兩制」,所作所為令人髮指,相信只有更強硬的手段,才能殺雞儆猴。

揪出「幕後黑手」刻不容緩

再者,此刻揪出搞亂香港的「幕後黑手」更是刻不容緩,當中包括以各種卑劣手段煽動群眾示威作亂的幕後「推手」,包括多名別有用心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以及在衝擊現場老是「指揮」示威暴徒向前衝的外籍人士,以及激進分子仰賴的「金主」等,必須一網打盡加以嚴厲懲治,並將亂港洋漢掃地出門驅逐出境。

為免那群口講「違法達義」的「義士」帶頭違法衝擊後,仿傚黃台仰、李東昇、梁繼平及其他暴徒逃往外地逍遙法外,特區政府與警方必須盡快行動,將激進暴亂分子繩之以法,讓其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維護香港社會安定及國家尊嚴與權威,更要盡快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避免香港繼續被外部勢力干預,還香港一個清靜安寧的未來。

熱愛和平、關心家園的香港市民必須團結起來,強烈譴責毫無良心、不負責任的暴戾分子,對其暴力違法行為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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