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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毀署外設施狂言劫犯

2019-08-0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前晚在火炭搗破武器庫拘捕陳浩天在內的8名男女,陳浩天的門徒即在網上鼓動聲援被捕者,400名狂徒先後包圍沙田警署及馬鞍山警署叫囂「放人」,又衝擊警署,塗鴉外牆兼大肆破壞,更狂言「劫獄」圖闖警署「劫犯」。最後需出動防暴警員驅散。警方強烈譴責示威者暴力行為,警告狂徒包圍衝擊警署及藏有爆炸品等武器,均屬嚴重罪行。

當陳浩天等人前晚先後被押回警署時,已有人在網上鼓動支持者包圍沙田警署,最高峰時有250人在警署外叫囂、包圍及嚴重破壞,包括破壞門外的閉路電視、對講機及塗污外牆,寫上侮辱性字句。

昨日凌晨2時,警方將部分被捕者送往馬鞍山警署,在沙田警署外的滋事分子遂分批前往馬鞍山警署,在馬鞍山警署外聚集者在高峰期有150人。

撬起捲閘 毀4個天眼

有關人等在警署外大肆破壞,在外牆塗鴉及噴寫帶有侮辱甚至聲言要殺警員的字句,更有狂徒撬起捲閘、狂踢報案室的玻璃門,以及摧毀門外4個閉路電視鏡頭,報案室亦落閘。最後,防暴警員在凌晨4時將滋事分子驅散。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昨日重申,警方強烈譴責在沙田發生的多種罪案及暴力行為。他指,涉案者包括製造大量危險品,有人在警方作出拘捕行動後,公然聚眾圖迫使警方放人,及聲言要進入警署「劫獄」等行為屬嚴重的罪行。警方指,衝擊兩間警署的人已涉嫌干犯《公安條例》第十八條非法集結罪,最高可判監禁5年,另涉刑事毀壞者最高可判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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