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徒一再將暴力升級,近期有人在網上發佈製作燃燒彈的方法,更有網民鼓吹加入白磷在燃燒彈中以增強殺傷力,更附有偷運白磷進港的方法等相關言論。大律師陸偉雄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發表相關言論的人會視乎其情況和角色,有可能被控協助、教唆或串謀相關的罪行,倘發佈者是以他人的電腦發表有關言論,則有可能干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白磷受管制 偷運即走私
陸偉雄指出,白磷是受管制物品,需要得到海關的批文才能進港,若以非法形式偷運到港,即觸犯走私罪行,而在網上發表偷運白磷進港方法者,會視乎情況及其角色,可被控協助、教唆或串謀相關的罪行。
他解釋,協助、教唆或串謀不可以獨立成罪,需要附有主體控罪,例如有人跟隨網傳的方法偷運白磷進港,發佈者有可能被控以協助、教唆走私罪;若發佈者與偷運白磷者同屬一夥,則發佈者有機會被控以串謀走私罪。
陸偉雄續說,若發佈者是以他人的電腦,例如,圖書館、咖啡室等公共場所的電腦發表相關言論,則有可能干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