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暴徒9月22日深夜在旺角警署外堆設路障及縱火。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16歲男學生,涉在周日(22日)於旺角警署外非法集結及縱火,被控告一項「參與暴動」和一項「縱火」罪,原訂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但因他仍在醫院留醫而缺席聆訊,裁判官暫將案押後至本周五(27日)再提訊,但指若被告能提前出院,警方將提早把他押解上庭。
男被告曾俊傑(16歲),報稱是學生。被控今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西行線與彌敦道交界參與暴動;以及同日同地點,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毀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據悉,被告當晚參與包圍旺角警署期間縱火,並在警方的驅散行動中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