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在剛過去的周日(22日)縱暴派發起「和你shop」活動終演變成暴動,暴徒在沙田新城市廣場非法集結,大肆破壞港鐵站設施、縱火,更破壞及踐踏國旗。警方事後拘捕一名男子,並控告他「侮辱國旗」罪,另有3名被捕男女被控「參與暴動」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4人昨日分兩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全部獲准保釋候訊,其間不得離港,須遵守宵禁令及禁足令等保釋條件。
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的男被告羅敏聰(21歲),報稱任職跟車工人。控罪指,他今年9月22日在新城市廣場及沙田大會堂一帶,公開及故意以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的方式侮辱國旗。據悉,被告當日下午3時許,曾踐踏國旗,又將國旗塞進一個大型垃圾桶,再連垃圾桶一起推落噴水池,其後有人撈起國旗並將之拋入城門河中。
禁離港並須守宵禁令
羅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准其以1萬元保釋至10月15日再提訊,以待辯方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其間被告不得離港,須遵守每晚10時至翌日清晨6時的宵禁令,以及不可踏足沙田新城市廣場100米範圍內。
另案被控「參與暴動」罪的2男1女被告,依次為女侍應陳樂怡(24歲)、男工程師周錦威(23歲)及男地產中介區域經理黃溢霖(43歲),首、次被告是情侶。
3男女涉同日參與暴動
控罪指,3人今年9月22日在沙田好運中心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者參與暴動。次被告周錦威另被加控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和一項「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指他在同時同地管有鐵鎚、鉗及螺絲批,並阻礙高級督察林佩武執行職務。
據悉,當日下午5時30分左右,有大批示威者集結好運中心對開,其間有暴徒用小巴路牌、垃圾桶等雜物設置路障及縱火。至5時50分左右,警方清場時拘捕陳樂怡,周錦威因意圖拉走陳而一同被捕,黃溢霖則在騷亂中搬動鐵馬。
3人同樣暫時無須答辯,獲准以1萬元保釋,至11月26日再提訊,其間各人不得離港,須遵守每晚10時至翌日清晨6時的宵禁令,以及不可踏入好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