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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巨頭或須接受金融監管

2019-12-10

香港文匯報訊 路透社報道,谷歌、阿里巴巴等「科技巨頭」可能會被迫與銀行和金融科技公司共享金融服務客戶的數據,以防止不正當競爭。

報道指出,隨�耖acebook的Libra「穩定幣」計劃面臨審查,國際金融監管機構金融穩定理事會表示,科技巨頭的業務觸角越伸越長,帶來了金融穩定、競爭和數據隱私方面的問題。該理事會提出要對大型科技公司向金融服務轉型進行「嚴密監控」,稱這可能會抑制銀行業者通過留存利潤產生資本的能力。

或與銀行界分享客戶數據

該理事會指出,微軟、亞馬遜、eBay、百度、蘋果、facebook和騰訊等公司擁有龐大的數據庫,其中一些公司也提供資產管理、支付和貸款服務。許多大型科技公司,比如亞馬遜、facebook、eBay、支付寶和谷歌已經在盧森堡、愛爾蘭和立陶宛等歐盟國家獲得了支付相關牌照,不過大多數還沒有建立起較大的規模。歐洲以及其他地區的銀行業者已經被要求向希望提供競爭性支付服務的第三方「金融科技」公司分享客戶數據,對於大型科技公司可能也需要這樣。

鑑於「大型科技公司」取得客戶數據的能力,監管機構是否可以考慮促進這些數據在各類金融服務提供商之間流動起來。這麼做或許可以鼓勵競爭,幫助確保市場參與者有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監管機構可能也需要把這種方式用在保險商和資產管理公司身上,將注意力集中在「會影響金融穩定的活動」上,而非只盯�茈禶~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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