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 撐暴眾籌平台「星火同盟」成員早前涉嫌洗黑錢被捕,其在匯豐銀行的賬戶也被凍結。一名無業吸毒男聲稱不滿匯豐關閉「星火」賬戶,上月30日在上水廣場大肆破壞匯豐理財易中心設施,造成匯豐20萬元損失。被告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辯方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求情時透露,一個不願透露名字的組織願出資替被告全數賠償給匯豐。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考慮相關因素後,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被告入戒毒所,並與匯豐自行處理賠償問題。神秘「水喉」孰誰?辯方始終守口如瓶。
染有毒癮的34歲無業漢王繪豪,去年底聲稱不滿網上眾籌平台「星火同盟」的銀行賬戶被匯豐銀行關閉,到上水廣場以硬物破壞匯豐銀行櫃員機,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案情指去年12月30日中午1時許,被告手持鐵鉗到上水廣場地下匯豐銀行理財易中心,砸向門外的兩個廣告燈箱及5塊強化玻璃。
其後,被告再衝入理財易中心內砸毀一部入票機、兩部存款機及4部自動櫃員機。被告犯案時右手受傷流血,血跡濺到中心的玻璃及地上,其後逃離現場。警方在現場附近的屋h拘捕王,他早前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
被告昨透過律師稱願意向匯豐銀行賠償損失,並得到「一個組織」的協助,已帶備現金到法庭。匯豐於上次開庭曾指損失約10萬港元,但再計算後指損失約20萬港元。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自還柙兩周以來有深切反省,被告爆發修例風波後便沒有工作,只靠積蓄過活。是次犯案令其母親須申領綜援生活,他深知被定罪後難以照顧需定期覆診、患有高血壓的母親,已決心日後會重新工作,不會再參與示威活動,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全數賠償的誠意。被告亦自認有長期吸食冰毒,決心戒毒,希望裁判官避免判他進戒毒所,改判感化。
蘇官考慮到各種因素,包括被告有長期吸食冰毒的習慣、事發時只帶有鐵鉗未有攜帶其他違禁武器、案中無人受傷,被告又願意賠償等,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被告入戒毒所。
控方向蘇官表示,根據《裁判官條例》,就每一項控罪裁判官最高只可頒下10萬元賠償令,就本案而言賠償令未必合適,或須聯絡匯豐,查問以何種方式收取賠款較合適。蘇官則指,就賠償問題留待被告與匯豐商討即可。辯方在庭外表示,幫助被告賠償的組織不願透露身份,匯豐一方或會入稟區域法院索償或循其他方式收取賠款,但目前仍需時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