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輝
話說公民村又稱摩星嶺平房區,始建於1952年,2002年已然在拆卸,在摩星嶺北面山坡,面向大小青洲,由域多利道向上依山而建,由近堅尼地城的第一區,向西伸展到第四區,拆卸之後,居民分配到港島不同公共屋村;石硤尾大火後,港府在摩星嶺山腳前東華醫院墓地批出土地安置災民;社會福利署為災民登記核實身份並簽發俗稱白咭的入戶許可證,憑證可在公民村買屋居住;由於僅白咭戶才可購屋,故此絕少外人遷入,社區內戶戶相識。
公民村分四區,上世紀50年代高峰期有250多戶而人口逾1,800人,至拆遷時僅餘不足700居民,在1958年轉交徙置事務處;上世紀70年代由房屋委員會負責管理,居民每季繳交地租(初時稱為「地稅」)。
公民村由永興建築公司統一興建,以台階按地勢而建兩至三間相連排屋,單層高平房橫向,縱向以梯級貫通,橫向以走道連接,各家各戶因應需要而可自由擺設,通常搭建棚架,種植葡萄、金銀花、炮仗花、水瓜一類攀緣植物;每戶兩房一廳一廚房,金字屋頂鋪蓋石棉瓦頂,廚房灶位有煙囪以便燒柴,後來居民改用火水或石油氣作燃料,將煙囪封閉或拆卸;初期沒有廁所及自來水,獨立電錶供電,辦事處每天派員收集垃圾。每數十戶有公用街喉供應食水,每區有一至兩個公廁,設有摩星嶺街坊福利會及街坊會開辦的幼稚園。
域多利道沿路舊摩星嶺平房區面積約3.6公頃,被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餘下69.3公頃土地劃為綠化地帶,當中包括摩星嶺地勢崎嶇斜坡,不宜作密集市區發展或動態康樂用途,第一區入口原建有公民村牌坊,在清拆時一併拆卸;切勿視公民村為非法寮屋,此村建在域多利道山邊,高出街道凡數十呎,台階自成社區,人口集中在第一區,即域多利道加油站旁。
承建商按政府規定興建單層石砌石棉瓦頂平房,每排間以梯級貫通,四至五間平房一字排開為一組,屋前有走道,屋後為明渠,廚房可供煮食及洗澡;共用公廁有如徙置區設施;公民村在上世紀50年代初,因為山邊非常普遍有木屋區及寮屋區,須設法安置石硤尾災民;就在其時,公民村內並無自來水,居民須用街喉,在取水之時常碰面,因而變得非常熟絡,鄰里關係良好。
就在當年,物業管理概念並未完全普及,港府派駐區長,負責村內管理、清潔衛生、徙置及交地租等事宜,居民於1955年自組摩星嶺街坊福利會,發揚互助精神,林姓居民為福利會的第一名員工,遂擔任書記一職。
福利會經常舉辦活動如敬老聯歡聚餐、本地遊,設有證書及助學金等,獎勵成績優異的學童,上世紀60年代更將會址改作幼稚園,學童因而不用舟車勞頓外出上學,同時減輕家長金錢及時間上的負擔,後來,又在第三區興建青年康樂中心及舉辦童軍支旅等,社區融洽,當中氛圍有如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