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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高新技術 設投資母基金

2020-02-1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廣州開發區為培育高新技術產業集群,亦對相關企業產業發展制定「黃金10條」政策。政策從基金扶持、研發資助、科技金融補貼、技術合同獎勵、重點項目扶持等方面,全面推動高新技術企業落戶和發展。

在扶持基金方面,廣州開發區設立科技創新創業投資母基金,採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方式,重點投向本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在資金配套方面,對獲得國家、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授予的科技獎勵或立項資助的各類科技項目,分別按扶持金額的100%、70%、50%給予資金配套,最高分別為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

國家實驗室等補助300萬元

研發機構是廣州開發區支持的重點。新政指出,對經國家部門單獨或聯合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產業創新中心等研發機構,給予300萬元扶持。對企事業單位參與本區重點推進的國際科技合作計劃的,經批准立項,每項給予最高200萬元扶持。對已建立內部研發機構且當年研發費用500萬元以上的規模以上企業,按其研發費用增長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100萬元。

科技金融補貼方面,對獲得股權投資機構投資的科技企業,按所獲投資額的5%給予扶持,最高100萬元。對購買科技保險險種的科技企業,按市保費支出補貼金額的50%給予配套,每年最高15萬元。

另外,對新落戶廣州開發區的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經認定的招商單位每引進1家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招商單位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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