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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生涉非法集結 申離港交流被拒

2020-03-1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民陣」於去年6月9日發起遊行後演變成暴衝立法會,有5人被控非法集結罪,其中一名讀中文大學哲學系的男生戴安,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短暫撤銷不得離港的保釋條件,希望前往德國的大學作交換生,但被裁判官拒絕。另一名涉去年9月29日暴動的科大計算機工程學男生謝曉峰,獲獎學金赴新加坡做交流,向法庭申請離港赴新加坡完成下半學期課程,同樣被法庭拒絕。

被告戴安(22歲)為中文大學哲學系學生,他與另外4人被控非法集結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6月10日,在立法會大樓公眾入口,連同其他人非法集結。案件本押後至3月9日再訊,但受疫情影響而需重新排期,延至3月26日。

被告代表律師昨日提出更改保釋條件,容許被告完成獎學金條件,讓他在今年3月中至10月初離港赴德國一間大學當半年交換生,但控方反對。

裁判官黃雅茵在聽取雙方陳詞後指出,由於案件涉及其他被告,而案件仍未排期再訊,在技術上有困難,亦希望保障被告可出庭答辯的權利,因此拒絕其保釋更改申請,但希望控方能盡快處理案件,完成答辯後對被告申請決定或有改變。裁判官終拒絕批准被告的申請。

另外,去年9月29日的網民發起遊行釀暴亂,共有96人被控暴動罪,其中就讀科技大學計算機工程學的被告謝曉峰,獲獎學金赴新加坡做交流生,學期由明年1月起至5月結束。去年12月23日提堂時,他獲准1月初至3月離開香港。受疫情影響,案件延期至3月27日再提堂。辯方昨向法庭申請被告3月27日缺席聆訊,並申請延長離港時間,以便到新加坡完成餘下的課程。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畢陳詞後,拒絕批准謝離港,並表示謝須如期出席27日的聆訊。控方透露,屆時將會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並押後至4月16日聽取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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