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要聞 > 正文

政界力倡政府發牌 維護記者專業操守

2020-05-12
■ 身穿反光衣、年僅12歲的「兒童記者」。 網上圖片■ 身穿反光衣、年僅12歲的「兒童記者」。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針對周日警方在處理黑暴遊行搗亂時,拘捕逾二百名滋事者,當中包括兩名報稱「深學媒體」的未成年學生記者,有政界人士及立法會議員形容事態嚴重,更指黑暴爆發至今,每次暴亂都有大批所謂「記者」站在暴徒最前方,阻擋警方執法行動,認為有需要撥亂反正,建議由特區政府透過發牌方式,維護傳媒專業。

擁第四權須具專業操守

對於出現「12歲童工記者」,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表示,得悉在暴亂場合出現「12歲童工記者」,令人感到驚訝。他指出,該名少年沒有受專業訓練,根本不適合出現在如此混亂及危險的場合,警方將其帶返警署是為當事人的人身安全着想。葉國謙認為,記者擁有第四權,但須具備專業道德及操守,非任何人說一句或穿起反光衣便擁有絕對權力,建議特區政府負責簽發記者證,保護記者專業。

城大法律系副教授、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對於有12歲未成年學生,在示威現場自稱為「記者」的現象感到震驚,擔心除引起安全問題外,亦影響市民大眾對「記者」採訪的印象及期望。她認為,記者本身具有一定的專業操守,政府應重新考慮是否要制定記者發牌制度。

自稱「記者」淪暴徒屏障

自由黨副主席邵家輝提及,自去年爆發黑暴至今,常看到有大量自稱「記者」站在黑暴最前線,甚至有暴徒從「記者」屏障後向警方擲氣油彈,當警方採取拘捕行動時,總有大批「記者」擋住。坊間對此已質疑記協簽發「記者證」的標準,現有12歲「童工記者」,「難保下次有8歲童工記者」。

邵認為,記者擁有第四權,不能無王管,建議仿效外國,由政府簽發記者證。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