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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定海神針

2020-05-29

王再興 第十一、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江西社團(聯誼)總會主席

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這對於所有心繫香港、愛護香港的人來說,無疑是一個大好消息,這更是對從去年開始就飽受黑暴折磨的香港市民,是黑暗中的曙光、是裂縫中的希望。

維護「一國兩制」基業

香港遲遲未能完成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違法抗爭、黑暴攬炒的境況愈演愈烈,自修例風波發生以來,很多人在思考一個文明都市是如何成為一個令人陌生、冷酷的煉獄,香港攬炒派以遊行示威為名、打砸搶燒為實,鼓吹「港獨」、策動恐怖襲擊、勾結外部勢力,暴露香港在國家安全長期存在法律漏洞的問題。本土恐怖主義活動再肆無忌憚下去的話,只會讓香港民生受損,止步不前,失去金融中心的風采。其中最令人心痛的是,青年被洗腦而誤入歧途,仇恨國家民族、「港獨」、「自決」的歪風越吹越烈,不僅沒有國民身份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更令人憂心的是,他們被別有用心的亂港分子利用,成為政治棋子,公然犯法、破壞公物、毆打途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戰法治,斷送自己的大好前途。

如果中央再不出手遏止,香港的「一國兩制」大業、繁榮穩定就可能毀於一旦。中央制訂港區國安法的唯一目的就是打擊「港獨」、制止黑暴與「攬炒」,主要針對四類行為:分裂國家、恐怖活動、顛覆國家政權、外部勢力干預。同時,保障香港人現有的獨特生活方式不變,唯有如此,才能為香港力挽狂瀾。

無規矩不成方圓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無規矩不成方圓,反對派高舉「自由」、「港獨」的旗幟,何謂自由?沒有法治扣牢的自由,是一種倒退、是文明的滯後。人進化脫離了動物與生俱來的野蠻行徑,用智慧建立了公平的規則社會,由每一個家庭、個人組成的社會,若每個人都能夠自覺,守法依規,大可不必有法治的存在,但是這幾乎是不可能的,總會有一小撮人為了個人的利益,罔顧社會福祉而興風作浪,有了法治,人類才能發展到今天擁有先進、超前和遠大的眼界,國家才會不斷進步、振興自強。

展望將來,港區國安法的成功落實必將為香港帶來新的曙光,雨過天晴後的香江必會重現生機與活力,筆者與所有愛國愛港的人士會一如以往堅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積極參與社會政治事務,全力支持經濟發展和改善民生,共創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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