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去年7月14日黑暴在沙田區發起的暴力示威事件,警方至今年3月27日拘捕一名涉案男子,由於他拒絕保釋候查,獲暫時釋放;但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昨晨於上水區再次將他拘捕及落案起訴一項「參與暴動」罪,證明「踢保」絕非逃避刑責的護身符。
被捕男子姓賴(27歲),本地人,昨被拘控一項「參與暴動」罪,案件將在下周二(16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資料,煽暴文宣去年7月14日在網上鼓吹到沙田區遊行,黑暴分子趁機混入群眾中進行破壞,區內商場及店舖無法營業;當晚警方多次警告無效展開清場行動,其間多名警員及黑暴受傷。
至翌日凌晨,警方一共拘捕47人,13名警員受傷送院;但警方不讓逃脫黑暴分子逍遙法外,經連月追查再陸續將涉案者拘捕。
根據資料,自修例風波以來,警方截至今年5月31日就各場暴力示威事件共拘捕8,986人,當中已落案起訴1,75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