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洵《六國論》一文,起首即提出中心論點,認為「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作者首先闡述賂秦者的滅亡原因,批評韓、魏、楚三國視祖先艱辛得來的國土如草芥,以割地求和來直接壯大敵人實力,而結果只換來一夕安寢,其厚賂政策就如抱薪救火,可謂自取滅亡。
至於齊、燕、趙三個不賂秦的國家,最終何以因賂秦者而間接滅亡?作者續論道:
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與嬴①而不助五國也。五國既喪,齊亦不免矣。燕、趙之君,始有遠略,能守其土,義②不賂秦。是故燕雖小國而後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荊卿為計③,始速禍焉④。趙嘗五戰於秦,二敗而三勝⑤;後秦擊趙者再,李牧⑥連卻之⑦;洎牧以讒誅⑧,邯鄲為郡⑨,惜其用武而不終也⑩。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可謂智力孤危11,戰敗而亡,誠不得已。向使12三國各愛其地,齊人勿附於秦,刺客不行,良將猶在,則勝負之數,存亡之理,當13與秦相較,或未易量。
作者認為,齊、燕、趙三國破滅,皆非因與秦戰,而實在於其自私自保、策略錯誤及棄用良將所致。然而,當時三國正處於秦國「革滅殆盡之際」,其他諸侯國已差不多全被秦所滅,他們無法得到其他國家援助,最終只能在勢孤力弱的情況下戰敗。因此,齊、燕、趙三國之亡,也可說是因賂秦國而間接破滅,遙應文章首段「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之論。
譯文
齊國未曾割地賂秦,最終也隨着五國滅亡,為什麼呢?這是因為齊國親附秦國而不幫助五國的緣故。五國既已喪亡,齊國也就不能倖免了。燕國和趙國的君主,起初有長遠的計策,能夠守護自己的國土,堅持不割地賂秦。因此燕國雖然是個小國,卻在較晚才滅亡,這正是用兵抗秦的成效。直至燕太子丹以荊軻行刺秦王作為抗秦的策略,才加速了亡國禍患。趙國曾五次與秦交戰,兩次戰敗而三次得勝;後來秦國一再進攻趙國,李牧接連擊退秦軍。及至李牧因讒言陷害而被殺害,趙國首都邯鄲也淪為秦國的郡縣,真可惜趙國以武力抗秦卻未能貫徹到底。況且燕國和趙國處於秦國差不多已消滅淨盡諸國的時候,可以說是計窮力竭,孤立無援,戰敗滅亡,實在無可奈何。假使當初韓、魏、楚三國都珍惜自己的國土,齊國不依附秦國,燕國不派荊軻行刺,趙國良將李牧仍在,那麼勝敗存亡的運數,假若與秦國相比,或許就不易估量了。
注釋
① 與嬴:親附秦國。與,相與,交好。嬴,秦王之姓,此借代作秦國。
② 義:合宜。此作動詞用,指堅持作合宜的事。
③ 至丹以荊卿為計:至,直至。丹,燕國太子姬丹。荊卿,荊軻,「卿」乃古代對別人之敬稱。為計,指荊軻行刺秦王事,詳見《史記.刺客列傳》。
④ 始速禍焉:始,副詞,才。速,形容詞作動詞用,指加速。禍,禍患,指亡國。焉,文言語助辭,表示感嘆。
⑤ 五戰於秦,二敗而三勝:語本見《戰國策.燕策》:「蘇秦將為從(縱),北說燕文侯曰:『秦、趙五戰,秦再勝而趙三勝。』」惟蘇秦所言非實事,鮑彪注云:「設辭也。」事實上,數字俱為約數,秦、趙交戰並不只五次。
⑥ 李牧:趙國名將,戰功顯赫,生平未嘗敗仗,與白起、廉頗、王翦並稱為戰國四大名將。
⑦ 連卻之:連,接續。卻,退卻,指擊敗。之,代詞,指秦軍。
⑧ 洎以讒誅:洎,到,及,至。以,因。讒,讒言,指毀謗、陷害別人的言論。誅,本指討伐,引申指殺害。
⑨ 邯鄲為郡:邯鄲,趙國首都,位於今河北省內。郡,古代地方行政單位。此謂邯鄲成為秦郡,意指趙國滅亡。
⑩ 用武而不終:用武,指以武力抗秦。不終,沒有到底、未有完成。
11 智力孤危:智,智謀。力,力量。孤,獨,謂孤立無援。危,險,謂形勢危急。
12 向使:向,當初,過去。使,假使,如果。
13 當:通作「倘」,假如,假使。
■ 謝向榮博士 香港能仁專上學院中文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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