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恐嚇東方日報記者罪名不成立,令公眾充滿疑慮。多名政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訪問時表示,諸多市民對判決感到失望,並對法官裁定黎智英無罪的理由感到匪夷所思,影響社會對法治的信心,質疑是否人人可效仿黎智英的恐嚇做法,隨後只是幾句詭辯就可脫罪。他們認為判決結果帶出惡劣訊息,為彰顯公義,律政司有責任立即提出上訴。
「笑代表唔驚」理據奇特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絔g對是次判決感到非常失望,「(黎智英)有沒有罪大家心中有數。」他認為,受害人覺得恐懼,黎智英也有恐嚇人的說話,更死不悔改,這樣都脫罪,影響大家對法律公義的信服、對法律的信心,希望律政司考慮上訴。
他解釋,「搞」字是否有恐嚇的意味,要看當時的環境和受害人的感受,而黎智英辯稱相關字眼意指「申請禁制令找律師或報警」,陳絔g反問,「係唔係黑社會話『搞』人,最後都話係搵律師都得呢?」
針對法官聲稱「沒有足夠證據顯示,黎智英的言論有對記者造成實際傷害。」陳絔g說:「係唔係所有恐嚇都要有實質傷害先係恐嚇呢?」他並質問是否大家可以用同樣的方法對待常採用同樣採訪手法的《蘋果日報》記者。
就法官指被恐嚇的記者「保持微笑」被法官認為是沒有受到恐嚇的反應,陳絔g認為,笑可以是恐懼下的應急反應,「是否代表不驚呢?如果對住一個討厭鴾H笑是否即係唔討厭呢?」
質疑有關法官解讀偏頗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亦對判決結果感到匪夷所思,並認為法官的判決不公道,不解為何有片有證據,大家都看到黎智英恐嚇記者,但他仍能脫罪,令她和許多市民一樣擔心是否因為被告是黎智英和媒體老闆才有此待遇,並質疑是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她坦言,最近有些法官會幫被告找藉口辯護,認為法官判決和理據要讓市民信服才可以,否則是在破壞法治的公信力,並認為此次判決給社會帶來非常負面的信息,擔心會令人效仿黎智英的做法,認為律政司要積極考慮上訴。
「23萬監察」召集人王國興對判決結果感到極度憤怒,認為法官判決不公允,很難讓公眾信服,更不滿法官聲稱黎智英是一時衝動,並沒有恐嚇的意圖,是十分偏頗的,「一時衝動分分鐘殺人、打人都是這樣。」
他質疑法官是否害怕美國等「制裁」、裁決的動機是否出於公心,並認為律政司起訴該起案件太過拖沓,加之案件判決令公眾有很多疑問,並涉及第四權,認為律政司按法理、證據、公道都應該立即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