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黑暴亂港以來,大批警員被「起底」滋擾。為保護警員個人私隱,有市民向警方索取去年參與三項止暴行動警員的資料,包括姓名和警員編號,但被警方拒絕。
該市民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質疑警方違反《公開資料守則》,申訴專員公署日前發表調查報告,認同披露警員的姓名和編號或增加其個人資料被惡意發布或濫用的風險,裁定警方毋須披露有關資料。
市民P女士早前根據《公開資料守則》(《守則》),向警務處索取去年6月12日在金鐘、7月21日在上環、7月27日在元朗,及7月28日在上環和西環的清場行動中,部分警務人員的姓名及編號,當中包括當時決定發射催淚彈的指揮官及有發射彈藥的警員、速龍小隊成員。
警務處當時引用《守則》的第二部,指出有關資料會洩露行動部署,影響警方維持安寧、公眾安全或秩序等工作,加上相關資料涉及警員的個人資料,屬於《守則》中可拒絕披露的資料拒絕其要求。
個別警私隱或被發布濫用風險
P女士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質疑警務處違反《守則》。申訴專員公署日前發表調查報告,表示認同警方拒絕披露資料的理據,指P女士索取大量參與涉事行動的警員資料,而不是曾與她有接觸或互動的個別警員的資料,加上近月有大量警務人員在網上被「起底」,認為披露有關資料會增加警員的個人資料被惡意發布或濫用的風險。
警務處回應指,披露有關資料會洩漏當日的警力調配安排,有助示威者估算在場警力並作出應對。
另外,警方表示有關資料可讓人識別警員的身份,在修例風波期間有超過3,000名警員和其家屬被「起底」,所以拒絕披露有關資料,確保警員的個人資料不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