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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界:「家屬」報案純屬抹黑

2020-09-21
有政法界人士表示,「家屬」的行動純粹是抹黑內地和特區政府。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有政法界人士表示,「家屬」的行動純粹是抹黑內地和特區政府。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12潛逃港人違內地法 須由內地依法處理

12名港人企圖潛逃台灣時,在內地海域被廣東海警截獲,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被刑事拘留。部分自稱「家屬」者昨日到警察總部報案,要求「徹查事件」。有政界和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有關人等在內地違反法律,應由內地處理,香港警察無權調查內地案件,所謂「家屬」的行動純粹是抹黑內地和特區政府,背後居心叵測,反映他們對「家人」潛逃離港、非法入境的行為毫無悔意。■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早前通報,已對12名港人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強調公安機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項合法權益。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早前亦強調,每個人不論身處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都要尊重當地法律及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並指香港警方會與內地機關繼續聯繫,了解案件發展,入境處亦會與被捕者家屬保持聯絡及跟進事件。

不過,12名港人的所謂「家屬」昨日到警察總部報案,稱事件至今「疑點重重」,又稱特區政府只採用內地官方資訊,從未「親自聯絡家屬交代資料」或「派人到內地」云云。

馬恩國:做法無法律常識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昨日表示,家屬在香港報案令人費解,反問以其邏輯,是否港人在美國殺人,他的家屬在香港報案,犯案人便可以送返香港。他直言,有關人等的做法無法治觀念,亦無法律常識。

他續指,12名港人在內地司法管轄區觸犯內地法律,理應由內地執法部門處理,就算家屬在港報警,香港警察亦無權處理內地案件,質疑有關做法只為向中央及特區政府施壓,製造一個特區政府「無用」的假象,企圖挑起市民仇恨特區政府的情緒。

梁志祥:程序相當透明

全國政協委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表示,深圳警方依足程序,並對外公布有關事件;內地部門已提供律師名單,給有關人等挑選,每人亦各自選了兩名代表律師,程序相當透明。

他提到,12名港人涉嫌在內地司法管轄區違法,須依照內地法律處理,不會因家屬在港報案,便可以被遣送回港,否則就無法理可言。他批評,攬炒派常高舉尊重法治精神,現卻帶頭破壞法治,背後有何居心?

陳志豪:藉機批評特區

香港政協青年聯會常務副主席陳志豪表示,這12名港人在內地水域被捕,一切也需要依內地的法律辦事,特區政府沒有干涉的空間。他直斥這12名港人的所謂「家屬」及協助他們的攬炒派立法會議員朱凱Y,製造在港報案便可以「由港方接手處理」的假象,完全是罔顧內地的司法程序。

對於他們藉機批評特區政府「沒有提供協助」,他認為這行為極之不負責任,也是對其家人潛逃離港、非法入境的行為毫無悔意,無法令人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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