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志明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滬港校友聯合會主席
律政司日前再就涉修例風波暴力案件裁決申請上訴,獲上訴庭接納原審手法出錯。再有案件在上訴期間被指出技術問題,反映司法界存在個別法官政治立場先行的主觀判斷,違背法律公義和依法審理原則,產生了許多不公正的判案。回歸法治初心,司法機構應從制度上避免法官判決受政治影響,透過司法改革建立更有效機制,根本減低誤判錯判個案機會,依法嚴懲擾亂社會和危害公眾安全的違法分子,重建司法威嚴,以維護香港良好法治和公眾對法治的信心。
修例風波以來,多宗案件的被告承認控罪,法官均予以輕判甚至「放生」。早前另一裁判官何俊堯被指輕判或「放生」9宗涉暴亂的被告,非但沒有受罰,反獲加薪晉級。目前社會質疑部分法官審案受個人政治觀點影響,公眾對司法機構盡快推行司法改革的訴求越來越強烈。
值得注意的是,現行司法體制下,法官擁有很大的裁量權,市民對法官判案有所批評,隨時被指「藐視法庭」及「損害司法獨立」。香港司法系統就社會輿論對司法改革的要求充耳不聞,司法界儼然是「獨立王國」,「三權分立」、「司法獨立」成為最好的擋箭牌。必須指出,基本法體現香港實行行政主導,但同時列明立法和司法可與行政相互制衡和制約,這既避免政府行政權力過大和被濫用,亦充分保障香港特區法院可以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擾。反對派和個別法律界人士聲稱若不是「三權分立」,獨立司法和終審權將受衝擊,顯然不符事實。將法官判案等司法行為納入監察範疇,不會干預獨立審判。
確保司法審判不偏不倚、公正判案,這是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的必然要求。在反對派反中亂港圖謀下,暴力違法事件層出不窮,司法亂象獲縱容包庇,法治被暴力衝擊,司法被政治蠶食,香港法治秩序遭受重創。反對派甚至繼續消費「12瞞逃」,美化「黑暴」潛逃疑犯為「人權鬥士」,視法治如無物。
守護法治公義,法庭責無旁貸。回歸法治初心,司法機構應從制度上避免法官判決受政治影響,透過司法改革建立更有效機制,根本減低誤判錯判個案機會,依法嚴懲擾亂社會和危害公眾安全的違法分子,重建司法威嚴,以維護香港良好法治和公眾對法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