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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國際新藥准入 料吸患者灣區就診

2020-10-19
■ 港大深圳醫院靜配中心。 香港文匯報深圳傳真■ 港大深圳醫院靜配中心。 香港文匯報深圳傳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若溪 深圳報道)昨日,國新辦發布會上首度公布了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40條首批授權事項清單。香港文匯報記者注意到,此次公布清單中在公共服務體制方面提及,放寬國際新藥准入,允許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開業的指定醫療機構,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清單中還特別註明,「指定醫療機構」是指港澳醫療壎耵A務提供主體,在珠三角9市按規定以獨資、合資或合作等方式設置的醫療機構。香港文匯報記者從深圳市幫楨e獲悉,截至目前,全市已開設12家港澳獨資醫療機構,合資或合作等方式的醫療機構則數量更多。

患者治療選擇更多

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院長盧寵茂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央進一步明確了放寬國際新藥准入的具體要求,為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的港澳醫療機構帶來了福音。在深圳開設牙科診所的港醫朱醫生亦表示,國際上一些先進的治療方式需要國際藥物的配合使用,現在制度上放寬後,給了患者在治療中更多的選擇,相信還能吸引不少國際患者到大灣區來就診。「我們都希望能盡快落實。」

盧寵茂認為,內地在臨床試驗方面有優勢,但很多國際上新藥的試驗過程中,境外做過臨床試驗後,來內地需要再做一遍,所以一些香港可以使用的藥品,內地會比較慢上市。但如果深圳可以建立一個國際水平的醫療臨床試驗中心,國際上有新的藥品時,深圳可以同步做臨床試驗,將加快新藥上市的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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