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確診逃犯」李運強旺角落網 送院隔離治療

2020-12-21
■警方在旺角上海街及長沙街一帶緝獲李運強。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警方在旺角上海街及長沙街一帶緝獲李運強。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上周五(18日)逃離伊利沙伯醫院的63歲新冠病毒確診男病人李運強,在警方全城通緝下,事隔3天於昨晚終被警方緝獲。警方分別在昨日凌晨及日間,多次派出身穿全套保護衣的警員到他報住的旺角花園街198號唐樓單位找尋,惜未發現其蹤影。至晚間傳出消息指,警方於晚上約10時許,在旺角上海街及長沙街一帶緝獲李運強,再將其送院繼續隔離治療。

據悉,警方昨晚約10時50分接獲市民舉報,指在旺角彌敦道近豉油街發現懷疑擅離醫院「出逃」近54小時被通緝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人李運強,立即通知前線人員留意。未幾,一輛隸屬西九龍衝鋒隊的警車在附近上海街與長沙街交界發現懷疑是李運強的病人,遂將其截停調查及通知上鋒增援。警員在截停李運強時,發現他已換去醫院的病人服,目前暫未知道他「出逃」的原因,以及「失蹤」期間曾過去了哪堙C隨後,由到場的救護車載送李運強到伊利沙伯醫院繼續隔離治療。

醫局指醫院保安難及時加強

對於醫院保安問題,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庾慧玲昨日下午在記者會上強調,醫院始終只是一個治療病人的地方,會有很多醫護人員頻密進出病房,未必能即時加強保安。她又指疫情至今醫院已治療8,000多名病人,當中絕大部分都十分合作。

有鄰居指,警方曾拍門調查,但自己表明未有見過李運強,直斥他逃離醫院自私及離譜;亦有街坊不滿李運強逃院做法連累街坊。

警方強調高度重視事件,根據香港法例《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五百九十九A章第二十八條,如任何在醫院、老人院、殘疾人士院舍、幼兒中心、療養中心或相類場所內被檢疫或隔離的人士逃走,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2個月。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政府應檢視現行罰則和醫院保安是否足夠,或應加重刑罰,以起阻嚇作用,避免同類事情再發生。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