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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暴徒毆付國豪 囚4年3個月至5年半

2021-01-09

官批暴行傷透港人心 考慮對社群影響不能輕饒

黑衣暴徒於2019年8月在香港國際機場掀暴動,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遭大批黑衣暴徒禁錮和襲擊,其中3名暴徒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及襲擊等罪成。法官李慶年昨日判刑時形容,事發當日的機場猶如「戰場」,暴徒的暴行傷透香港人的心,更令香港蒙羞。李官強調,上訴庭要求下級法官判刑時要考慮事件對社群的影響,若他從輕發落被告就會「錯到無可再錯」,最終判處3名被告各監禁4年3個月、5年3個月及5年半。●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該案涉及4名被告,包括賴雲龍(20歲,兼職侍應)、畢慧芬(23歲、女)、何家樂(29歲,兼職司機及建築工)及黃逸豪(29歲,測量師)。由於證據不足,黃逸豪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及非法禁錮罪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而賴、畢及何被裁定暴動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畢另被裁定非法禁錮罪成,賴則另承認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罪,何則認藏有攻擊性武器罪。

3被告求情 認蠢話係誤會

代表首被告賴雲龍的大狀昨日呈上被告本人、其父母、「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及社工的求情信。賴在信中承認自己一時愚蠢及衝動才犯案,現已「深感後悔」,望能繼續進修及接受紀律訓練。

代表次被告「佔旺女村長」畢慧芬的大狀則稱,畢女患癲癇及有智力問題,易受人煽動衝動行事,而她就另一宗暴動罪被判入獄46個月,正在服刑,該案法官練錦鴻判刑時已考慮畢的健康,望兩案判刑能盡量同期,因刑期過長會影響她病情。

第三被告何家樂的大狀聲稱,何當日「受環境氛圍影響」,因「一時衝動」才犯案,沒證據顯示案中攻擊性武器用於8月13日及14日的機場事件,又稱事件源自「一場誤會」,是突發性、沒有預謀,示威者並非「存心」衝擊或癱瘓機場,當晚的暴動亦算「輕微」。

官:辯方忽略付財物損失

李官不認同辯方說法,指現場片段顯示,當晚參與暴動的大概有四五十人,在付國豪身旁有核心參與者二十人,有人上前突襲付後又離開,亦有人用雨傘遮蓋閉路電視鏡頭,又有人從高處淋液體。辯方也忽略了付國豪在案中個人財物的損失,李官並反詰辯方大狀:「試下畀荍A唔見6張銀行卡,你幾晚都埻屭魽C」

當日機場「周圍有幾個戰場」

李官表示,當時「周圍有幾個戰場」,質問辯方是否記得當時有很多行李車堵塞出入口,又有人用行李車損毀警車,用「特別儀器」一下打碎玻璃,再將竹枝插入車內。當時,有女警稱想營救付國豪,即被人用雷射筆照眼,故不同意辯方指現場沒有警員警告,「警方想入都入唔到,有女長官苦口婆心亦入唔到。」

李官狠批暴徒襲擊付國豪,令他受到50分鐘「驚慄」,暴力行為具挑撥、侮辱性。縱使他們質疑事主記者身份,但也不應該襲擊他,尤其是賴雲龍更阻撓救護員協助付國豪離開現場,是非常惡劣的行為。

令市民對港聲譽被毀感蒙羞

他續說,當時有市民透過媒體直播目擊事件,自己從報章網站的留言看到有網民質疑當晚肇事者:「呢曮Y香港年輕人?」機場是香港通往世界的窗口,這個地標被佔據和發生暴動,不但對機場使用者造成嚴重滋擾,也令全世界質疑香港是否仍然安全,有關惡行傷透香港人心,亦令市民對香港聲譽被毀而感蒙羞。

針對第三被告何家樂,警方事後在其車內搜出戰術彈珠、頭盔、雷射筆、摺刀及伸縮棒,李官形容這是「海豹突擊隊」裝備,猶如小型軍火庫,恐防何家樂是走在最前線的核心暴力分子。

李官不接納辯方要求法庭對被告從輕發落,強調上訴庭要求下級法官判刑時要考慮事件對社群的影響,若他接納辯方所說,便會真的「錯到無可再錯」,最終判處賴雲龍監禁63個月、畢慧芬監禁51個月,何家樂判監6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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