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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逃風險增 鴿偉撤保還柙

2021-01-09
● 胡志偉還押懲教署。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胡志偉還押懲教署。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控方指胡志偉涉作出虛假聲明誤導警員 不排除加控

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於上月被控煽動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獲法庭批准保釋但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過警務處國安處日前以涉嫌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胡志偉時,揭發他未有如實向法庭交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違反保釋條件,並於昨日被押上法庭應訊。控方指出,胡志偉去年初曾持BNO遊泰國,不相信他對旅遊證件有「誤解」的辯解,更涉嫌作出虛假聲明及誤導警員,不排除會加控其他控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認為,胡志偉的潛逃風險增加,故撤銷其保釋,下令將他還柙至下月8日再訊。●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58歲的胡志偉前日下午就其違反法庭保釋條件提堂,但因辯方稱需時審視理據及文件,案件押後至昨日再處理。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撤銷胡志偉的擔保,還押懲教署,至昨晨由懲教署押上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應訊。

控方要求法庭撤銷胡的保釋。據了解,胡志偉上月17日因涉煽動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在法庭提訊後獲准保釋,但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胡志偉向法庭繳交旅遊證件時曾作出聲明,表示有特區護照及回鄉證,惟在BNO一欄卻留白。

胡志偉日前因涉干犯香港國安法被捕後辦理保釋手續,並要交出旅遊證件,在回應警方問及有否旅遊證件時最初聲稱已全交到法庭,再被警方查問時,胡志偉才稱尚有一本BNO在家中,並辯稱自己對法庭命令的「理解」出現問題。據胡志偉向警方交出的BNO顯示,其有效日期為2019年9月至2029年9月。

辯方昨日聲稱,胡志偉在法庭申請保釋時,誤解為交出旅遊證件而非「所有」旅遊證件,又稱胡志偉絕無離開香港或潛逃意圖,聲稱胡志偉在港生活數十年,又要照顧長輩和家人,上有高堂下有妻房需要照顧,亦一直謹遵其他保釋條件,希望法庭可再施加額外的保釋條件,讓被告續獲保釋。

胡去年曾持該BNO赴泰

控方則反駁指,胡志偉去年初曾持該本BNO離境到泰國,難以相信其辯解,更指胡或涉作虛假聲明及誤導警員,不排除會加控其他控罪。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在聽取雙方陳詞後指出,保釋申請需權衡風險。在上一次聆訊申請保釋時,胡志偉已帶備特區護照和回鄉證,明顯知悉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加上法庭聲明中已清晰提醒胡志偉需交代所持有及呈交的旅遊證件。他在重新審視後,認為胡志偉潛逃的風險增加,故決定撤銷其保釋,將他還押懲教署看管,至案件於今年2月8日再提堂。

本月15日再出庭申請擔保

根據法例,被告可保留每8天覆核保釋的權利,故他將於1月15日再出庭申請擔保。民主黨副主席林卓廷昨日聲稱,該黨會全力支援胡志偉所有法律程序,並會詳細研究上訴的可能性。

胡志偉與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朱凱Y,「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東區區議員曾健成、徐子見、陳榮泰以及社民連成員鄧世禮,分別被控於去年6月30日在中環特區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者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另於去年7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和杜老誌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者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舉行或組織一個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

8名被告將於下月8日再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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