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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同樣暴力 在美暴徒 在港英雄?

2021-01-09

香港文匯報訊 針對香港警方拘捕50多個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而被逮捕的攬炒派中人,歐盟方面「敦促」特區政府尊重香港法治、民主自由。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公室則呼籲立即釋放被捕的「在參與政治和公共生活中行使合法權利」的人員。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昨日例行記者會上回應說,任何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都不會允許危害國家安全和嚴重破壞政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並借美國國會日前被示威者衝擊一事,質疑有關人等的雙重標準。

華春瑩在中國外交部的例行記者會上批評,有個別人對香港警方正當執法行動妄加評論,嚴重干涉中國主權和內政,中方堅決反對。

任何國家都不會允破壞政府履職

她強調,香港警方依法拘捕的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與民主自由無關,所謂政見不同與企圖嚴重破壞政府依法履行職能之間是存在清晰界限的。任何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都不會允許危害國家安全和嚴重破壞政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

華春瑩同時質問,美國近日發生的衝擊國會事件,和香港在修例風波期間發生的衝擊立法會事件相比,「為什麼有些人作出不同的反應?為什麼同樣是抗議者,在美國就是『暴徒』,在香港就是『民主英雄』?為什麼在美國就是『捍衛民主自由』,在香港就成了『壓制民主自由』?」

華春瑩引用美國白宮發言人日前在電視聲明中以最強烈的措辭譴責暴力行為,而美國有些社交媒體對美國領導人也採取了限制措施。「這說明,即便在美國,言論自由也是有界限的,濫用所謂的自由是要付出沉重代價的。為什麼在美國不可接受的事情,香港就必須接受?為什麼在美國都不允許的『自由』,要求香港必須允許?」

針對有個別媒體稱,在香港發生的衝擊立法會事件和在美國國會發生的事情是不同的,不應該作比較。華春瑩反駁:「如果非說兩者不同的話,我想至少有兩點不同:第一,2019年7月衝擊香港立法會的那些暴徒,打砸破壞立法機構,追殺無辜民眾,用汽油彈和匕首攻擊警察。這樣的罪行比在美國爬上國會外牆、衝進國會更嚴重、更惡劣,更應該被定義為『暴徒』、『恐怖分子』,更應該受到法律嚴懲。第二,在美國國會發生的事情是美國人自己組織的,而在香港發生的事情是有外部勢力煽動、策劃、組織、指揮和實施的,而美國有些人在其中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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