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早日切斷社區傳播鏈,先後將多幢出現確診個案或污水樣本呈陽性的大廈納入強制檢測範圍,冀找出隱形患者,惟不少居民也逃避強檢,部分人沒有任何「後果」。有專家認為,倘頻頻出現「漏網魚」,將令行動成效大打折扣,建議政府應加強後續的追查工作,並調查該些沒有檢測者是否有意逃避,若屬實應果斷執法,以收阻嚇示範作用,否則強檢政策只會變成「無牙老虎」。
檢測者少疫情難控
此前,有多宗確診個案的藍田麗港城第五座,上周四(21日)已納入強制檢測名單,本月24日是居民最後強檢期限。該座大廈估計有640名至770名住戶,惟只有約600人接受檢測,即有40人至170人並未遵從強檢公告。
北角東發大廈C座亦被納入強制檢測名單後,全座逾400名住戶,更只有217人接受檢測,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曾指遵守強檢令的居民人數少,令大廈遲遲未能控制疫情。
勿讓強檢令如虛設
香港大學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屭}昨日指出,若要在部分地區實施強制檢測,就應在相關大廈貼出通告或發出廣播,讓居民知道有關安排,盡快完成檢測,並強調政府有需要加強執法,避免政策形同虛設,「如果有囍n離譜麰荇袕ㄜ囓h檢控,呢個強制檢測就會變成係無牙老虎黿惇怳u具,效用會事倍功半。」
逃離者恐他區另製毒鏈
呼吸系統科專科醫生梁子超亦表示,有些「漏網魚」早已逃出社區,若帶有新冠病毒已傳播開,政府就算封區要居民強檢,成效亦會大打折扣:「封區就係想阻斷傳播鏈,但漏網魚隨時魒銗L區製造另一條傳播鏈。」
他強調,封區後的追查工作十分重要,第一可以盡快釐清是否帶病毒者,截斷一條傳播鏈;第二是了解漏網原因,讓下次封區做得更好;第三,若發現有意逃避檢測者,應果斷執法以收阻嚇示範作用:「其他人就唔敢再走。」
根據規例,任何相關人若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須於指定期間內接受檢測,若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