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汶羽 青言社召集人
經濟學上,談到有關政府的角色,有一個政策範疇是政府應該作出干預的——環保。環境遭受破壞,其實是人因自利而造成的結果。這正正就是社會成本與私人成本或社會利益與私人利益的分野,所謂的「界外效應」(Externality)。
根據高斯定律,若資訊完全流通,產權亦清楚確立,根本政府是不用作出干預,市場的力量足以解決「界外效應」的問題。但問題是,這並不是現實世界的情況,資訊是不完全流通的,故政府有介入的必要,而政府要解決「界外效應」的問題,是可分為長短期。
長期方面,政府可以透過教育,令消費者的環保意識提高。這會令消費者自發地產生對「環保」的需求,當有需求出現時,生產商便會因應市場需求,而作出反應和供給,將自己的利益極大化。這個過程,實際上是透過增加市民的認知(Perception),而去將社會成本與私人成本的分歧(即「界外效應」)降低。
短期方面,政府要透過徵稅、罰款、資助和獎勵來解決「界外效應」的問題。前兩者是增加私人成本,希望私人成本盡量接近社會成本,以減低「界外效應」的影響。而後兩者則是增加私人利益,以圖盡量接近社會利益。這四個方法都會增加市民加強環保的誘因,從而減少「界外效應」的問題。
環保問題需未雨綢繆
實際上,香港政府的確從這五方面做了很多功夫,包括資助更換石油氣的士及小巴、膠袋稅、排污費、汽車排放大量黑煙罰款、立法規管排污量等等。再者,香港市民對環保的意識亦有所增加,這亦是市民教育水平有所提高的果效。
但筆者想提出的是,環保工作應該在環境未被污染前進行,而非事後才進行。解決「界外效應」問題,是不用等它出現後才去解決,有些事情我們在未發生前便會知道,便要準備作出相應的措施。舉例來說,膠袋稅是在市民大量使用和商店大量濫發後才提出要徵稅。當市民和商戶習慣使用膠袋後,才知要交稅,縱使知道政府干預是對的,但心中仍有說不出的不願,不是不願交稅,而是不願改變行之已久的習慣。
政府官員們,政策的目的有多好,亦要市民心悅誠服,預防勝於治療才是制定政策的良方,才是管治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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