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彥震 台灣時事評論員
台灣政府為刺激經濟,於農曆新年前發放消費券,每人3,600元新台幣「大紅包」,令全島民眾笑逐顏開。消費券一開派立即引爆商家「爭奪戰」,全島消費「熱翻天」,猶如嘉年華。
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表示,這次發放消費券效果可望超出預期,由於消費券使用高峰期在第1季,第1季過後就會展開經濟效益評估。若857億元只做1次性消費,效果約1倍,若有2次、3次消費,就有1倍以上的乘數效果。倘若多數人都像馬英九一樣拿200元消費券作1,000元消費,加乘效果相當可觀。
短期內是刺激經濟的有效手段
新聞局長蘇俊賓說,原來預期消費券可對經濟增長貢獻0.64個百分點,若能帶動經濟效益超過預期目標,甚至是貢獻度達1個百分點以上,就可考慮二次發放消費券。但反對者認為,每位市民發放3,600元消費券,目的在促進消費拉抬景氣,但增加政府的負債829億元,將轉嫁到全體納稅人身上。不公平的稅制讓富人避、逃稅負與承擔政府巨額債務,消費券不過是提前消費的窮人互助券,全民都成了卡債族,這怎會是德政?
平心而論,消費券並不是一個解決經濟問題的治本良方。這是不能常態性操作的方式。然而在景氣低迷無法提振消費的情形下,在短期內卻不失一個立即見效的手段。現在世界各國政府都有利用各種措施挽救經濟,促進消費。本次台灣政府發放消費券的主要目的是擴大內需市場,在全球不景氣投資意願低迷的時刻,政府擴大內需的確是必要的手段,但是消費券如何運用卻具有關鍵性的效果差異。如果大家全數投入購買島內廠商生產的產品,可以暫時性穩定台灣的經濟,否則,發放消費券所能發揮的效果仍然有限,反而幫到島外的經濟了。
除了刺激島內消費外,政府更需要鼓勵台灣內外民間投資意願,研擬台灣投資最有利的條件,並且協助台灣最有競爭力的產業到島外投資諸如直營量販店或與當地華僑合資行銷,使台灣高品質產品(Made in Taiwan)能以最有利的行銷管道打進全球各地市場,只有擴大出口市場才能真正解決台灣經濟問題。
總而言之,政府發放消費券應屬正確而必要的措施和手段之一,做總比不做好。反對者毫無作為的紙上談兵,將無助於台灣經濟的改善,更不利於挽救失業勞工和弱勢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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