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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高敬德堅持不斷探討和論證構建港深為中心的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
高敬德 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副主任 香港文化總會會長 香港與內地投資商務促進會會長
引言:粵港澳合作,造就了過去的30年輝煌,未來的30年又往何處去?這既是粵港澳共同面臨的重要問題,也是國家發展規劃所面對的重大課題。世界金融海嘯使得粵港澳同舟共濟、加快融合的願望更加強烈,也使得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的要求更為迫切。
今年1月公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具有兩方面的重大戰略意義,一是明確了珠三角在全國改革發展及經濟佈局中的戰略定位,有利於推動廣東繼續成為我國改革開放的排頭兵,進一步向世界展示我國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開放的信心和決心;二是突破了「兩制」的地域界限,將港澳地區納入國家總體發展規劃,使粵港澳合作發展升級為國家戰略,有利於推進大珠三角的區域經濟一體化,促進粵港澳三地經濟社會文化融合,開闢了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保持港澳長期繁榮穩定的廣闊空間,確保「一國兩制」的成功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公布,既標誌著珠三角地區的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進入一個新階段,也預示著粵港澳的經濟融合、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邁向具體實施的新里程。
粵港澳合作可謂是「知易行難」。有了發展藍圖,不代表三地的合作可以自然而然地上一個台階。雖說制定《規劃綱要》需要膽識和眼光,但落實《規劃綱要》更需魄力、開拓精神和創新精神,去進行大膽的探索,突破舊的框框,克服新的困難。為了更好、更有效地落實《規劃綱要》,本人特提出五方面的建議:
第一,粵港澳合作必須要有明確發展的目標,那就是建立以港深為「中心」、廣佛為「副中心」、澳珠為「次副中心」的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在這個大目標下,還要有具體指標:一是既有量的指標,又有質的指標;二是要有參與全球資源配置和標準制訂權的指標;三是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保持適當比例;四是注意外貿與內需的適當平衡。
第二,清醒認識並充分估計「一國兩制」下粵港澳經濟整合的難度,進一步解放思想,用「兩制銜接」、「兩地融合」的新思維,代替「兩制界隔」、「兩地分離」的舊觀念。對「一國兩制」的認識能否取得新突破,具體實施上能否有新發展,是粵港澳合作體制能否創新、「一國兩制」的實踐能否繼續往前推進、「兩制」的互補優勢能否得到進一步發揮、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能否成功的關鍵。
第三,創新制度,打通障礙,盡可能讓各種要素尤其是人流、資金流的自由流通,促進深度融合。人流方面,應該給予珠三角居民3年左右長期多次往返香港、澳門的簽註,使他們隨時可以來香港開展商務和消費;資金流方面,可以通過設立有一定外匯管制的「金融合作與開放試驗區」,實現粵港澳資金一定程度的自由流動,既為逐步實現人民幣國際化創造條件,又確保國家的金融安全不受到大的衝擊。
第四,由中央牽頭,成立落實《規劃綱要》領導小組。由於「一國兩制」下的粵港澳合作有別於內地「一國一制」下區域性城市之間的合作,存在許多制度性和操作性的難題,離開了中央的領導協調,根本無法解決。成立由中央牽頭的領導協調機構,既是中央的權力,也是中央的責任。
第五,將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列入由2010年開始的國家「十二五」規劃和至2020年結束的「十三五」規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列入「十二五」規劃的內容,至少應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綠色大珠三角地區優質生活圈」;二是規劃建設廣州南沙新區、深圳前后海地區、深港邊界區、珠海橫琴新區、澳珠跨境合作區以及港珠澳大橋等重大項目;三是作為粵港澳金融合作關鍵性重大項目的「金融合作與開放試驗區」。
一、粵港澳合作必須要有明確的發展目標,構建以港深為「中心」、廣佛為「副中心」、澳珠為「次副中心」的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應成為戰略性發展目標
粵港澳合作,不是一般性的區域合作,而是要建立一個與大紐約、大東京、大倫敦相比肩的世界頂級大都會區。只有明確這一點,才可能給大珠三角的區域融合及經濟一體化提供一個清晰明確的坐標導向,使粵港澳有一個共同努力的方向和共同的「世界級」發展目標。
實際上,構建港深為中心、廣佛為副中心、澳珠為次副中心的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不僅是粵港澳突破各自發展瓶頸、實現優勢互補、經濟融合的需要,也不僅是對內承擔推進經濟成長和引領開放戰略升級的需要,而且是作為「國家代表隊」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對外發揮佔據國際市場制高點,掌控國際資源配置和標準制訂權,謀求在國際產業分工鏈條中佔據更高端位置的需要。這是新世紀新形勢下國家發展戰略的一個重要選擇,也是世界經濟新格局的需要。世界金融海嘯對以美元為核心的全球貨幣體系造成嚴重衝擊,不僅要求建立新的國際金融秩序,而且期待中國發揮更大的作用。因此,世界金融海嘯帶給我們的啟示,不只是要加強金融監管,確保金融安全,也不僅是擴大內需,改變國家經濟過於依賴對外貿易的被動局面,還包括要加快我們國家的超級國際大都會建設,以適應我們中華民族和國家的偉大復興及在國際上承擔更大責任的需要。
比較而言,在中國現有的區域性大城市群中,粵港澳最有條件率先構建超級國際大都會。大珠三角經濟區與長三角、環渤海等經濟區相比的明顯優勢,不僅是經濟實力和競爭力排名在國內或國際均位居前列,而且在於其具有「一國兩制」的特色,擁有香港這樣一個與國際市場運作和慣例完全接軌的亞太區域性國際商貿中心、國際物流中心、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資訊中心,具備調配全球資源的基本條件,包括區位優勢、世界級的基礎設施、居全國各城市之首的經濟規模、多功能服務中心的地位,以及多年來所建立的法律、制度和所積累形成的國際化優勢。此外,與香港相毗鄰的深圳又是國家明確定位的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全國經濟中心城市、國家創新型城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示範市和國際化城市的「一區四市」。因此,以港深為中心,粵港澳都市群的聯手,稱得上是「強強合作」。在我國內地目前還沒有一個真正稱得上國際金融中心的大都會,而短時間又不可能建成的情況下,應該充分利用香港「一國兩制」的優勢和所具有的國際化優勢,加速構建以港深為中心、廣佛為副中心、澳珠為次副中心的港深穗澳為主體的珠三角國際超級大都會。
在確定粵港澳合作的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發展目標時,還需注意幾個問題:
一是既有量的指標,又有質的指標。
據預測,在《規劃綱要》終止的2020年,大珠三角都會區的GDP將逾2.6萬億美元,經濟規模超過紐約、東京、倫敦三大超級國際都會區;到下一個30年的2038年,大珠三角都會區的GDP超過5.5萬億美元,大約分別為紐約、東京、倫敦超級國際大都會區的1.8倍、1.9倍和3.5倍。不過,單從經濟總量上去評價粵港澳合作的發展目標,是不科學、不全面的。我們更應該看重的,是由此帶來的經濟質量和經濟結構是否實現了質的飛躍。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並非簡單的增量,而應該是經濟擴張更緊密地與追趕先進水平相結合。
二是要有參與全球資源配置和標準制訂權的指標。
大珠三角雖然在過去改革開放的30年中取得了巨大發展,但卻一直是被動地參與分工,未來我們應當主動地參與全球資源配置和國際標準的制訂權,這應該是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的基本要求之一。作為超級國際大都會,必須既是國際性的金融貿易中心,又是國際性的生產控制、決策、管理和標準制訂權中心,即同時具有金融貿易、生產控制和標準制訂這三方面的功能,才能成為協調、營運和指揮全球經濟活動的重要中樞之一,具有極大的集聚和擴散國際經濟能量的功能,從而對世界經濟產生巨大影響。因此,將來的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應該有相當數量的銀行、貿易、產業機構和大型跨國公司總部或地區總部、產業總部。
三是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保持適當比例。
虛擬經濟過大,不利於整體經濟健康持續發展。這是世界金融海嘯給世人留下的慘痛教訓。因此,粵港澳的經濟整合,要處理好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關係、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的關係,任何形式的偏廢都不利於地區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雖然《規劃綱要》支持深圳、廣州建設區域金融中心,但比較而言,大珠三角都市圈中,虛擬經濟的基本格局應該是:香港的虛擬經濟成分最重,深圳次之,廣州再次之。
四是注意外貿與內需的適當平衡。
目前世界各國平均的進出口依存度約為40%左右,美國穩定在25%,日本一般保持在20%。我國的外貿依存度高達60%至71%。大珠三角地區對外貿依賴的程度更高。廣東前30年受香港「小經濟體」發展模式的影響而走依靠「外貿為主」的路子,是出於市場經濟體制學習的需要。現在,世界金融海嘯導致外圍需求全面萎縮,使外貿依存度高的粵港澳經濟經歷如風箏脫線隨風飄搖般的風險。在今後較長時間,粵港澳發展的重心,應該是在經濟國際化和開放性基礎上,根據國家擴大內需的戰略調整,適當增加內需在GDP中的比例,改變對外貿依存度過高的狀況。中國並非彈丸小國,過去小國外需戰略已經走不通,粵港澳必須是較內地城市更加開放的前沿和前提下,同時開拓大珠三角內部以至全國13億人口的市場和需求,最終達至內外適當平衡,穩定發展。
二、進一步解放思想,用「兩制銜接」、「兩地融合」的新思維,代替「兩制界隔」、「兩地分離」的舊觀念
當前,有一種說法,粵港澳合作, 成也「一國兩制」,敗也「一國兩制」。儘管這句話可能有些偏頗,但它實際上是在提醒我們,在粵港澳合作中,「一國兩制」既是優勢,也是難點。我們必須清醒認識並充分估計「一國兩制」下,粵港澳經濟整合的難度。《規劃綱要》是粵港澳合作發展的新戰略、新思路,必須有新觀念、新方式來落實。因此,我們必須重新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更新觀念,用新思維深化理解「一國兩制」,在體制發展模式創新方面做更多的工作。
在改革開放的前期,「一國兩制」的互補優勢非常明顯。這也正是鄰近港澳的廣東在這一段時間發展速度高於長三角及內地其他地區的重要原因。不過,隨著兩地的經濟融合往深層次發展,粵港澳之間因「兩制」的分隔而造成的困難和障礙日益凸顯,經濟一體化的難度正在上升。這也正是大珠三角經濟融合速度明顯慢於長三角地區的重要原因。出現這種局面的關鍵,是人們對「一國兩制」的理解,仍然停留在內地和港澳的不同社會制度相互界隔、「河水不犯井水」的傳統層面。正因為如此,儘管《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推出後,各方面對粵港澳的合作與融合充滿期待,但仍然有不少人對粵港澳合作前景不表樂觀甚至感到憂慮。
事實上,即使在《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中,也對涉及「一國兩制」的粵港澳合作問題採取審慎態度,沒有採納粵港澳三地已廣泛使用的「一體化」的概念。在《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公布之前的2008年8月,國務院已經通過了一份針對長三角區域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概念。《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中沒有照用「一體化」概念,顯然是因為大珠三角的問題涉及「一國兩制」之下複雜敏感的政治區劃問題。由此也可以看到,粵港澳經濟融合的難度比長三角大得多。
然而,國家的快速發展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世界性進程,使得內地與港澳之間經濟上的所謂「兩制」界線正加速模糊,使得粵港澳的經濟融合日益迫切。這也正是國務院制定《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時,將粵港澳作為一個整體進行規劃的時代背景和內在原因。在粵港澳經濟已經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今天,如果仍然堅持把兩種社會制度上的界隔用在兩地經濟上相互分離、互不干涉,只能是食古不化、昧於事實的井蛙之見。
大珠三角過去的成功,正是在於粵港澳三地互補不足、互相利用對方優勢而成。要使「兩制」在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的過程中繼續成為優勢條件而不是障礙框框,關鍵是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用新思維深化認識「一國兩制」實踐所面對的新局勢。對「一國兩制」的認識,不能拘泥於過往所理解的「兩制界隔」、「兩地分離」,以至強化粵港澳之間分界、隔離,阻礙相互之間的交流合作,而應代之以加強「一國」下兩種制度的銜接兼容,兩地經濟的融合互補,加快粵港澳的一體化進程。對「一國兩制」的認識能否在這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具體實施上能否有新發展,是粵港澳合作體制能否創新、「一國兩制」的實踐能否繼續往前推進、「兩制」的互補優勢能否得到進一步發揮、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能否成功的關鍵。如果沒有真正的「銜接概念」和「融合心態」,而將「兩制」當作一種理所當然的分隔屏障,粵港澳合作只會困難多多,障礙重重;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只會事倍功半,不斷延誤。
實際上,粵港澳加強「一國」下的「兩制」銜接和經濟融合,整合三地資源,使粵港澳三地在經濟發展、產業分工、生產要素流動和人民生活等環節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並注意在社會政治層面相互吸收某些制度性安排的積極因素,把三地合作從經濟擴展到社會、政治等更深層次,就可以做到兼容兩種不同制度的長處,形成特殊的資源優勢,全面提升大珠三角在世界經濟新格局中的綜合競爭力。這也應該成為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基本要求之一。鄧小平先生曾經說過,香港實行「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五十年以後更沒有變的必要」。粵港之間這種相當程度的全面性融合,不僅有利於鞏固和加深經濟方面的一體化,而且也是真正達至五十年之後不變、實現港澳與國家長治久安、繁榮富強的重要社會環境和制度性條件。
三、創新制度,打通障礙,盡可能讓各種要素尤其是人員和資金的自由流通,促進深度融合
人流、物流、資金流、科技流、信息流、服務流等要素的自由流動,是大都會群形成的必要條件,在世界上所有的超級大都會群中都是如此。然而,由於「兩制」的規限,粵港澳的人流、物流、資金流等各種要素的流動,存在一定的制度性障礙。粵港澳只有打通障礙,盡可能讓要素自由流通,各行業才能夠達到優勢互補,促進深度融合。因此,如何在解放思想的基礎上,通過制度創新,實現各種要素尤其是人員和資金的自由流通,是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能否成功的關鍵之一。這也是粵港澳三地最為關心的問題。
比較而言,物流的問題較為容易解決,實際的流通情況也越來越暢順,人流和資金流方面的問題則最為突出。對此,本人特提出兩方面的具體建議:
一是根據《規劃綱要》有關「支持廣東省與港澳地區人員往來便利化」的精神,配合珠三角軌道一小時交通圈的建設,給珠三角居民3年左右長期多次往返香港、澳門的簽註,使他們隨時都可以來港澳開展商務和消費。只有使廣東居民進出港澳像港澳居民出入廣東差不多一樣的方便,才可能在粵港澳所有居民的心目中,形成一個真正一體化的超級國際大都會。從過去幾年開放內地居民來港澳「個人遊」的情況來看,大量內地居民來港澳旅遊消費,不僅沒有發生什麼大的問題,反而對香港、澳門的經濟發展以至與內地的交流融合產生了巨大的作用。因此,有關方面對給予珠三角居民長期多次往返香港的簽註應該持正面的態度,不必有太多的顧慮。
二是通過粵港澳共建「金融合作與開放試驗區」,來加快推進三地資金的自由流動。鑒於在現行條件下,粵港澳形成人民幣與港幣、澳門幣的自由兌換及流通的機制,內地所有省市都可以「借」這個通道,將人民幣匯出,因此,粵港澳共同設立有一定外匯管制的「金融合作與開放試驗區」,可以做到在人民幣還不是自由兌換貨幣的情況下,既可實現粵港澳資金一定程度的自由流動,配合香港建設人民幣離岸中心,為逐步實現人民幣國際化創造條件,又能確保國家的金融安全不受到大的衝擊。具體做法是:先建設《港深金融合作試驗區》,再建設《港澳珠金融合作試驗區》,爭取在三至五年內,使三地互相落實給予對方金融機構國民待遇,將人民幣資本項下可自由兌換試點擴大至珠三角的九個城市;其最終目標是中央授權試驗區立法機構享有部分金融管理立法權限,消除三地金融法律差異,並推動「人民幣亞洲化」,實現三地金融資源的自由流動和全面融合。這個「金融合作與開放試驗區」,可以在《規劃綱要》中所列舉的「深圳前后海地區、深港邊界區、珠海橫琴新區、澳珠跨境合作區等合作區域」中設立。
四、由中央政府牽頭,成立落實《規劃綱要》領導協調機構
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構建「一國兩制」下的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是一個大舉措,涉及到許多制度性和操作性的難題,非地方政府所能夠自己解決,需要粵港澳三地和中央政府共同面對。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既需要粵港澳政府的努力,也需要粵港澳社團、企業等民間機構的協助,更有賴於中央政府的統籌協調和支持。為了確保《規劃綱要》的有效落實,有必要由中央政府牽頭成立領導協調機構,這既是中央的權力,也是中央的責任。
從制度層面來看,由於「一國兩制」下的粵港澳合作有別於內地「一國一制」下區域性城市之間的合作。「一國兩制」使港澳與廣東省實現經濟一體化受到種種限制。粵港澳共同打造國際大都會,實現人員、資金、貨物的自由流動,皆需要國家給予有別於內地區域間城市的特殊政策。這不是粵港澳自己協商所能決定的事務。實際上,與經濟全球化中自發的、民間的、非制度性的市場性行為特徵不同,區域經濟的一體化是各個主權國家、經濟主體和關稅區在體制和機制上的銜接,它的主要行為特徵是政府的、官方的、有組織的制度性行為。構建珠三角國際大都會,實現粵港澳經濟融合,必須依靠大量政府行為,在經濟、法律、社會、政治、行政體制各方面調節配合。粵港澳合作絕對不是由廣東、香港和澳門來主導的一個區域的自願合作,而只能是在整個國家發展戰略的高度上,由中央政府來指導支持並統籌協調來支撐的一個合作體系。離開了中央的領導,根本無法成事。
從操作層面來看,儘管《規劃綱要》鼓勵廣東「在協商一致的前提下,與港澳共同編制區域合作規劃」,但必須看到的是,粵港澳共同編制區域合作規劃存在相當大的困難。這不僅因為三地體制不同,而且由於合作規劃涉及地區分工以至利益分配,沒有中央牽頭協調,三地自己協商難以解決問題。這也是粵港澳合作的許多重大事務往往議而難決、受到拖延的重要原因。
事實上,粵港澳之間的重大合作事務,不可能離開中央的領導和參與。例如,港珠澳大橋雖然是涉及三地的地方性項目,但中央不單統籌推動,而且直接投入50億元人民幣資本金。中央的行動才是使久拖不決的港珠澳大橋工程能夠啟動的關鍵。再如,與澳門一水之隔的橫琴島開發,不僅最後要由中央決策,而且還是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視察訪問澳門時作出宣布。由此可以看到,只有由中央政府牽頭成立領導協調機構,才可能形成一個強有力的組織機制,既及時決策,又有效監督執行,以確保《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落實和構建「一國兩制」下的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的成功。
落實《規劃綱要》的組織領導機制,可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由中央政府牽頭,國家發改委、港澳辦等各有關部門和粵港澳地方政府負責人參加的領導協調機構;第二個層次是由粵港澳三地組成的《規劃綱要》實施協調機構。中央領導協調機構的工作,主要是就重要事務及項目作出決策,解決重大難題,指導編制有關跨地域的合作規劃及重點專項規劃,協調中央有關部門對落實《規劃綱要》的支持配合工作,督促檢查《規劃綱要》的落實進度等。粵港澳地方協調機構的工作,則主要是具體協商編制區域合作規劃及重點專項規劃,協調落實具體的合作項目和事務,督促檢討具體的工作進度等。
五、將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列入2020年前的國家「十二五」規劃和「十三五」規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
國家「十一五」規劃首次將香港列入其內,提出支持香港發展金融、物流、旅遊、資訊等服務業,保持香港的國際金融、貿易、航運等中心地位,標誌著中央已經開始從戰略規劃和制度安排層面考慮香港的長遠發展問題。現在,《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將粵港澳合作納入其中,升級為國家戰略,有關落實《規劃綱要》和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相關安排,應該納入國家的下一個5年發展規劃,使有關的工作在中央政府的領導下進行設計和運作,並從國家整體規劃的層面,制訂有針對性的政策規劃進行指導和支持。
根據《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設定的目標,到2020年,將形成粵港澳三地分工合作、優勢互補、全球最具核心競爭力的大都市圈之一。由現在至2020年,將跨越國家下兩個5年規劃期,即由2010年開始的「十二五」規劃和至2020年結束的「十三五」規劃。國家應該將構建粵港澳超級國際大都會安排列入這兩個5年規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
從時間上考量,「十二五」時期,是落實《規劃綱要》、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的啟動階段。正所謂「萬事開頭難」。《規劃綱要》能否有效落實,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能否成功,這5年至關重要。將落實《規劃綱要》和構建珠三角超級大都會的相關安排列入國家的5年發展規劃,是確保落實《規劃綱要》和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走上軌道的最重要保證。
從國家發展的戰略需要來看,到「十一五」規劃末期,我國GDP總量將會達到或接近全球第二位的日本,中國需要通過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在全球資本市場、要素市場、商品市場佔有更重要的地位,使我國在全球分工的低端向中高端推進。顯然,將落實《規劃綱要》和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納入正在籌備的國家「十二五」規劃,不僅是非常必要的工作,而且是十分緊迫的任務。
在列入「十二五」規劃的內容方面,在將《規劃綱要》整體性列入的同時,還應對一些事關大局的事務和項目有所側重。這些需要強調的事務和項目,除了粵港澳提出建議把「綠色大珠三角地區優質生活圈」納入「十二五」規劃之外,至少還有兩方面的內容值得重視:
第一,是《規劃綱要》中提出的「盡快開工建設港珠澳大橋」和「規劃建設廣州南沙新區、深圳前后海地區、深港邊界區、珠海橫琴新區、澳珠跨境合作區等合作區域,作為加強與港澳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等方面合作的載體」。粵港澳的經濟融合,項目合作是載體,產業連接是基石。將《規劃綱要》所提出的這些重大項目列入國家的「十二五」規劃,能夠確保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通過重大項目的合作和產業連接落到實處,為《規劃綱要》的順利實施奠定基礎。
第二,是粵港澳的金融合作。事實上,在粵港澳的經濟合作中,金融合作是關鍵。這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因為金融合作是重點。只有實現金融合作,才可能建成與倫敦、紐約相比肩的世界級國際金融中心,才可能真正成為世界級的大都會區,才能適應我國金融對外開放、人民幣成為國際貨幣的要求,才能適應國家整體發展戰略的需要。二是因為金融合作是難點。粵港澳的金融合作不僅受到「一國兩制」的規限,而且還事關國家金融改革的整體部署和國家的金融安全,並非粵港澳自己所能決定,需要從國家層面作出規劃決策。因此,粵港澳共建「金融合作與開放試驗區」,應作為粵港澳金融合作的關鍵性重大項目,列入國家的「十二五」規劃。
結語:走在歷史前面的人,需要解放思想、開拓創新。構建港深為中心的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作為一項前無古人的開創性事業,需要知難而進、迎難而上。近年來,本人堅持不斷探討和論證構建港深為中心的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的重大意義、現實需要和具體途徑,目的就是促使更多的人和社會各界一起推動並加快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現在的粵港澳合作正面臨新的形勢,醞釀新的突破,希望中央和粵港澳政府及社會各界,能夠以振興中華民族的大智慧和面向全球的大視野,為粵港澳的共同繁榮發展乃至國家的富強謀劃更大的發展空間,設定更具體的目標和更實際的運作方式,確保構建珠三角超級國際大都會的成功,並早日實現國家的宏偉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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