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淵滄博士 香港城市大學MBA課程主任
香港的社會受到傳媒影響很深,法律的制定、執行在很大的程度上會受到一些個別被傳媒選為大新聞的事件影響。醉酒駕車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長期以來,法律對醉酒駕車是寬鬆的,警員絕少會抽樣檢查司機是否喝過酒。後來,發生了一個大車禍,經傳媒大力報道,終於提升了醉酒駕車的量刑,也開始了抽樣檢查司機是否喝過酒。
青少年吸毒的問題可能也是如此。由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率領的一個委員會,正在研究如何解決青少年吸毒的問題。這個委員會曾經提出一些建議。包括在港深邊界抽樣查入境者是否曾經吸毒,在學校抽樣調查學生是否曾經吸毒……但是這些建議的反應很淡,沒多少支持的聲音;相反的,反對的聲音倒是很響亮。反對者認為這樣做是違反私隱權的。
傳媒報道有助加大禁毒風氣
真是奇怪。檢查司機是否曾經喝酒並沒有違反私隱權,而檢查青少年是否吸毒成了違反私隱權?這些反對的人是不是明白何謂私隱權?如果喝酒不是私隱權,吸毒就更不能列為私隱權。
最近有位女歌星在日本吸毒被捕,傳媒也有相當大的報道,可是,沒有多少人認為這是一個嚴重的吸毒問題,只當成「八卦」新聞來處理,只說該女星是倒霉者。似乎社會普遍上還沒有認為吸毒是危險的,特別是非海洛英這類傳統毒品的毒品。這些毒品有人稱之為「軟性毒品」。加上「軟性」一詞,就令青少年錯誤地以為這不是毒品,是不會上癮的,對身體的危害也不大。更有些知名的娛樂圈人物還公開說他們當年也曾服過大麻。言下之意,吸大麻與吸煙差不多,沒多大問題。
這是危險的。這也是為甚麼這麼多人反對抽樣檢查過境者是否曾經在一段時間內吸過毒。因為他們不知道這類毒品的害處到底有多大?
電影情節在提到俗稱「搖頭丸」的毒品時,也只是以喜劇式的手法形容吃了「搖頭丸」的人不斷地搖頭來抽引笑聲。吃搖頭丸除了搖頭外,真正的害處是甚麼?沒人有興趣。
女藝人在東京吸毒被捕,正是一個機會讓黃司長能更有效地宣傳這些毒品的害處,並加快透過法律制裁讓警方可以在邊境檢查入境者是否曾經吸毒,並將檢查範圍擴展到學校。只有抽樣檢查才能對吸毒者造成真正的阻嚇,回頭是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