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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詩達郵輪集團看好亞洲地區發展,今明兩年將加派旗下兩艘郵輪進駐香港、上海、天津及新加坡等地。 本報記者潘政祁 攝
【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港人熱愛旅遊,對外遊保障亦愈趨重視。旅遊業議會昨向外遊旅行社發通告,建議為全港旅行社集體購買「綜合責任保險」,每宗索償額上限高達3億元,較現時的2,000萬元急增14倍,並罕有地將恐怖襲擊也列入受保範圍,議會正以問卷收集業界意向。旅議總幹事董耀中表示,計劃不單加大旅客保障,旅行社也可減少遇事時因難抵賠償而結業的危機。消委會支持有關建議,認為對旅客保障更全面。
旅遊業議會早前委託怡安保險顧問進行「旅行業風險管理研究項目」,建議旅行社集體購買的綜合責任保險擴大保障範圍至公眾責任、旅遊產品責任、專業彌償及恐怖襲擊,其中公眾責任及產品責任每宗索償額上限高達3億元,較現時一般的保險只有2千萬元增加了14倍,而首次列入賠償範圍的恐怖襲擊,建議保額最多達3千萬元,至於專業賠償,保額達5千萬元。
降無法賠償而結業風險
董耀中表示,恐怖襲擊亦列入受保範圍,可令保障範圍更全面,「最重要是旅行團在外時,如有甚麼意外,亦可由專業責任保險去協助解決,以往從來沒有包括恐怖襲擊項目。」
是次提出的保險計劃,董耀中重申目前仍屬構思階段,他希望透過問卷調查可徵詢會員的意見,以供議會進一步分析,他坦言旅行社集體購買保險後,未來旅行團外遊時交通、住宿等配套都需符合一定標準才能獲保,變相確保旅客獲得更佳待遇,另一方面旅行團在外遇事時旅行社或面臨巨額索償,一旦實施集體保險,旅行社未能賠償而被迫結業的風險亦能降低。
消委憂保費轉嫁消費者
至於責任保險保費來源,議會建議兩個方案,一是將外遊團向議會繳交所收團費的0.15%,每年約1,200至1,500萬元用作保費。另一方案,則是由一個中介機構承保,屆時每家旅行社仍可售賣具個別特色的旅遊保險產品,旅行社收取到的佣金百分比不會少於目前,保險公司需按旅遊保險的銷售額,向議會支付額外銷售酬金,議會將此額外酬金為會員支付綜合責任保險計劃的保費,此情況下旅行社無需額外支付任何費用。
消委會支持旅遊業購買集體責任保險,擬議引入恐怖襲擊保障,比傳統保障更全面,不過該會也擔心,若議會最終決定以旅遊業賠償基金撥款作保費,一旦日後基金儲備減低,會令旅行社將保費轉嫁到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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