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5月21日,原廣東省東莞市鹽業總公司副總經理夏廣海因涉嫌受賄出庭受審,揭開了廣東鹽業總公司腐敗窩案的冰山一角。記者多方查證後了解到,目前,包括原廣東省鹽務局局長、廣東省鹽業總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沈志強在內的廣東省鹽業總公司及其下屬公司,至少已有7人涉案。
鹽政執法竟護私鹽
據金羊網報道,涉案者包括:原廣東省鹽務局局長、廣東省鹽業總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沈志強,原廣東省鹽務局副局長、廣東省鹽業總公司副總經理陳瓊福,原廣東省鹽業運銷集團副總經理、中山鹽務局局長、中山鹽業總公司總經理董建生,原深圳鹽務局局長、深圳鹽業總公司總經理甘偉國。
最先受審的夏廣海曾擔任過廣東省鹽業運銷集團公司廣州分公司鹽政科科長,其曾供職的廣東省鹽業運銷集團公司另有兩名鹽政科科長姜維彬和伍濱涉案。夏廣海被控收受賄賂181萬元,為私鹽販運、裝卸提供協助,此案目前仍在審理當中。此前,姜維彬已因受賄25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9個月,目前處於服刑階段。夏廣海案審理過程中亦透露,伍濱已被另案處理,但具體結果尚未公佈。
即將被檢察機關起訴的沈志強生於1948年,籍貫上海,從軍32年,部隊轉業後進入廣東省鹽業總公司工作,歷任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2004年廣東省鹽業體制改革,任廣東省鹽業總公司總經理(正廳級);2007年11月,稱謂更改為廣鹽集團公司董事長兼廣東省鹽務局局長。
沈志強即將被起訴
沈志強於2008年年底被有關部門「雙規」。 2009年1月,廣東省政府決定免去沈志強廣鹽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廣東省鹽務局局長職務。據悉,沈志強涉嫌違法違紀行為包括利用鹽產品包裝紙箱業務收受賄賂等。陳瓊福、董建生、甘偉國3人的案件涉嫌違法違紀問題同樣與收受賄賂有關,目前3人的案件也已被移交檢察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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