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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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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台請求 大陸遣返高雄殺人犯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6-12]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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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秧榮(中)日前被福建警方遣返台灣。 中新社

 【本報訊】綜合報道:大陸有關部門於10日中午經金門遣送一名殺人疑犯回台灣。台灣法務部表示,該疑犯未在大陸犯罪,即依司法互助的模式,遣返疑犯回台。這也是今年4月26日以來,兩岸簽訂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後的合作首例。

 台法務部表示,男子許秧榮涉嫌於今年3月17日在高雄市文橫二路殺害郭姓女子,隔天即搭機逃往福建省。高雄地檢察署於4月9日透過法務部,向大陸公安當局請求協助逮捕許秧榮。許秧榮於5月8日在福州市落網,6月10日中午依司法互助模式遣送到金門,台灣警方隨即將許秧榮押解至高雄進行後續偵查。  

疑犯未觸犯內地法律

 據透露,過去循金門協議遣返回台的台灣受刑人或疑犯,都是在大陸觸犯刑事法律遭逮捕,或因其他案件在當地服刑結束,才由大陸方面經馬祖循小三通方式遣返回台。台法務部說,許秧榮未在大陸犯罪,即依司法互助的模式,將之遣返回台,這是兩岸簽署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後的合作首例。

 此前,一名5年前因逃稅而逃往大陸的台灣通緝犯岳慶祺,後因他在大陸期間因信用卡詐騙罪,遭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判刑一年。台調查局透過管道請求大陸協助遣返岳慶祺,最終於今年5月26日交由調查局押解返台歸案。

 今年4月下旬兩會進行的第三次「陳江會談」,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在協議中,雙方同意在民事、刑事領域相互提供協助共同打擊犯罪。雙方同意在民事、刑事領域相互提供協助,包括共同打擊犯罪;送達文書;調查取證;認可及執行民事裁判與仲裁裁決(仲裁判斷);移管(接返)被判刑人(受刑事裁判確定人);雙方同意之其他合作事項。

逾八成台民眾滿意協議

 台灣海基會秘書長高孔廉日前會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司法交流參訪團時表示,這項協議是兩岸兩會協商,第一次由經濟議題轉向社會性議題,是會談新的突破,也是兩岸關係上一大進展。根據島內民意調查,這項協議的簽署獲得台灣民眾8成以上的滿意,足見兩岸人民對於司法及治安機關能共同合作,建立制度化合作機制及常態性聯繫窗口、推進警務及司法的全面性合作、共同遏止跨境犯罪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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