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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名「都會型美男」,泛指擁有強烈美感觸覺並且會花大量時間及金錢在他的外表的都市男性。這個詞語最早由英國記者馬克.辛普森(Mark Simpson)發明,他在其關於現代男性特徵的著作《Male Impersonators: Men Performing Masculinity》列舉了「都會型美男」的特徵,如懂得享受生活、會上美容院、健身房、關注時尚保養等,顛覆了傳統上對男性的觀念及期望。
但與「bromance」一詞相似的,是「metrosexual」(同樣與同性戀無關),而是普遍被視為不夠陽剛、娘娘腔的男性,這卻正正反映出了男性傳統角色定位已大大改變,男性亦不再排斥女性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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