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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貴
記不清是哪年哪月,我第一次走進蘇州的獅子林,假山奇石的景觀固然讓我驚歎不已,園林藝術的韻味更讓我稱奇。在這座園林通向兩側回廊的邊門上方,分別刻有「讀畫」、「聽香」兩款題額。那時少不更事,看到這兩款有悖於常識的題額,感覺有點怪怪的。誰都知道,「畫」是看出來的,屬於視覺範疇,怎能用口舌來讀;「香」是聞出來的,屬於嗅覺功能,又如何用耳朵來聽?照此為文,豈不是「混淆視聽」了嗎?到後來,書讀得多了,方漸漸悟出其中的堂奧。
有一則廣為流傳的詞壇佳話,最能說明這個道理了。宋代史學家、文學家宋祁,官至工部尚書,有《宋景文集》62卷,存詞六首,尤以《玉樓春》最為著名,因詞中有「紅杏枝頭春意鬧」而名揚詞壇,被人稱為「紅杏枝頭春意鬧尚書」。「鬧」字雖俗,但卻有聲有色,情態生動。正如王國維所說,「�茪@『鬧』字而境界全出」,不僅體現了杏花的紛紜與紅火,而且把生機勃勃的大好春光全都點染出來了。難怪語言大師總是提醒我們,描景狀物要學會用動詞,而少用副詞和形容詞,道理也在這裡。紅杏枝頭的春意,用「鬧」字要比「濃」啊「滿」啊等副詞生動得多。想想看,當滿園的杏花爭相怒放,豔若雲霞,蜂擁蝶舞,那該是多麼地鬧騰啊!
自此而後,「鬧春」一詞便進入了中國文學描寫辭典。如果按照常規思維,這「春意」如何能「鬧」呢?這與「讀畫」、「聽香」是一個道理。在文學理論中,這種現象叫做「通感」。英文中有個辭彙叫「synaesthesia」,是由兩個希臘字母合成的,直譯為「聯合知覺」,對應中文的辭彙就是「通感」,意思是某種感官刺激在引起相應的知覺時,還會聯通為另一種知覺。錢鍾書先生在《通感》一文中說,宋祁所用「鬧」字,是想把事物的無聲的姿態描繪成好像有聲音,表示他們在視覺裡仿佛獲得了聽覺的感受。這種現象屬於現代心理學、修辭學、美學的範疇,也被稱為「感覺移借」。 「通感」的原理表明,眼、耳、鼻、身等各個官能的領域可以不分界限,視覺、聽覺、嗅覺、觸覺等等往往可以彼此貫通。其實,道佛兩家也都是強調「通感」的。他們認為,內在心靈獲得貫通,感官也就隨之貫通。在「通感」中,聽聲類形最為常見。譬如,音樂欣賞屬於聽覺的範疇,但我們在聽田園交響曲時,仿佛看到了鄉村的畫面;在聽小夜曲時,仿佛看到了星空和月亮,聽覺轉換為視覺了。鍾子期能從俞伯牙的琴聲中聽出高山流水,也是這個道理。再如,美食何以為美,恐怕不單是靠嘴巴和舌頭品嘗出來的,其香氣要通過鼻子,其色彩要通過眼睛,其質地要通過皮膚,聯合起來才能感知色香味俱全。食物的色彩在給人以美感的同時能勾起食慾,所以說「秀色可餐」。
由於「通感」手法能夠突破語言的局限,豐富表情達意的審美情趣,收到增強文采的藝術效果,所以,儘管曾遭到一些正統文人的反對,仍然被許多文學藝術家看好和運用。在古代,蘇軾的「小星鬧若沸」,是用聽覺表現視覺;王建的「寺多紅葉燒人眼」,是用觸覺表現視覺。在現代,朱自清的「光與影有�茤M諧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茠漲W曲」,是用聽覺表現嗅覺;約翰.唐恩的「一陣響亮的香味迎�荍A父親的鼻子叫喚」,是用聽覺表現嗅覺。在成語中,「秀色可餐」是用味覺描述視覺。在散文中,「暖洋洋的橙色」是用觸覺形容視覺。在歌詞中,方文山的「菊花殘,滿地傷,你的笑容已泛黃」,是以一種視覺比擬另一種視覺。
如此說來,「讀畫」與「聽香」也就有了新意。畫卷因重寫意而雋永,僅靠視覺不足以悟其妙,你必須用心去讀,方能從中領略「畫中有詩」之意境;香氣固然不能聆聽,但當你聽到蜜蜂的嗡嗡聲時,便仿佛聞到了花的香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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