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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向峰
憶魯迅的文章,我認為惟有蕭紅寫得最情真意切。她娓娓講述魯迅的日常生活,一種景仰、欽敬之情在字裡行間緩緩流淌。讀後,一種親切感油然而生。她在長文《回憶魯迅先生》中特地提到魯迅家的三道家常菜:一碗素炒豌豆苗,一碗筍炒鹹菜,再一碗黃花魚。雖葷素搭配,卻是簡單之極。魯迅一向重精神,輕物質,在日常飲食中也不例外。其實,魯迅連魚也懶得吃。因為魚細骨頭多,剔起來費事,耗時間。他常覺得把時間用在這種地方有點可惜。他一生都在馬不停蹄地前行,看重韌性戰鬥,他更願意把這些時間花在看書,或寫那些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惡痛絕的文字上吧?由於魯迅常工作至深夜,睡得遲,起來也晚。過了正常用膳的時間,簡單地吃碗蛋炒飯又繼續工作。這都是他對物質要求不高的本性使然。
家常菜裡,魯迅愛吃辣椒。紹興人並沒有吃辣椒之好,為何魯迅對辣椒情有獨鍾?其實有段辛酸的經歷蘊含其中。當年魯迅領受他母親的八塊錢到南京江南水師學堂求學,很快錢用完了。入學後,再沒有多餘的錢做禦寒的棉衣。冬天來了,寒風砭人肌骨,讓人凍得渾身瑟瑟。沒有辦法,就開始吃辣椒。每當夜深人靜,寒風呼嘯時,摘一顆辣椒,分成幾截,放在嘴裡咀嚼。辣得額頭冒汗,眼裡流淚。這時周身發暖,睡意頓消,於是捧書再讀。長期吃辣椒,成為習慣,進而變為嗜好,後來竟至於損害到胃的健康。
魯迅有胃病,油炸點心趁熱吃對有病的人很適宜,所以魯迅對油炸食物也有偏愛。在北京時朱安常常製作白薯切片,和以雞蛋、白粉,然後油炸,香甜可口。魯迅幾乎天天都吃,還常用以待客。這製法不見於任何菜譜,後來有人戲稱為「魯迅餅」,姑且可以算作一道家常點心吧。儘管魯迅與朱安的婚姻生活不很美滿,但朱安對魯迅的照顧還是挺周到細膩的。
爽脆夾些泥土氣味的農民食物也是魯迅最愛。嫩黃瓜,他常當水果吃。濃郁鄉土氣息的茴香豆隨�茪p說《孔乙己》的傳播而蜚聲國內外,這該是魯迅意想不到的「功勞」。魯迅喜歡吃新鮮的東西,他並不贊成紹興人的醃菜、乾菜、魚乾等製品。儘管他在《風波》、《在酒樓上》等小說中都提及過紹興乾菜,但他認為乾菜和醃製的東西,都是代表農村產品。而他欣賞罐頭之類的外來文明,並指出中國大部分保存食物的方法,還沒有脫出農業時代。從飲食上提倡落後的東西要擯棄,先進的文明要及時吸納。這是辯證地對待傳統,將傳統的生力因素融會到現代中來,才是明智之舉。不過魯迅對紹興的臭豆腐,臭千張(豆腐的薄片)等這些臭東西卻又愛吃,倒符合紹興人的飲食風貌。
最香還是家常菜,最美依然粗布衣。魯迅偏愛家常菜,這頗合他的平民本色。許廣平曾說:「沉迷於自己的理想生活的人們,對於物質的注意是很相反的。」對魯迅來說,所言甚切。他的一貫作風,他對工作的沉湎,常讓他忽視了對物質的過高追求。魯迅的文章是我們常讀常新的精神資源,他平民化的日常生活也是我們學習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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