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強 香港工商專業聯會創會會長 百家戰略智庫理事
政改是極具爭議性的課題,社會上有不同訴求十分正常,需要整個社會以理性和包容態度,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框架下,求同存異,尋求共識。但是,反對派的表現不但比2005年時毫無進步,而且在罔顧「一國」原則、猖狂挑戰中央憲制權力方面,更變本加厲,走火入魔。反對派挑戰和對抗憲制的言行,必須予以揭露和駁斥。
特區政府公佈2012年政改諮詢文件,社會各界普遍認同和肯定,認為政府的方案符合人大決定與基本法,顧及過去以及這次公眾諮詢期間所收集到的社會各界意見,回應了社會對政制發展的訴求,提高了選舉的民主成分,應該支持。與政改方案關係最密切的是區議會,針對政改方案中功能組別增加的五個席位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委任區議員沒有投票權,區議會正副主席們都深明大義、顧全大局,認為方案可取。政改是極具爭議性的課題,社會上有不同訴求十分正常,需要整個社會以理性和包容態度,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框架下,求同存異,尋求共識。
但是,反對派的表現不但比2005年時毫無進步,而且在罔顧「一國」原則、猖狂挑戰中央憲制權力方面,更變本加厲、走火入魔。反對派挑戰和對抗憲制的言行,必須予以揭露和駁斥。
反對派肆意挑戰和對抗憲制
第一,反對派再次提出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公民黨及社民連已拍板啟動五區總辭方案,預計最快下月去馬。一直對公投持保留態度的民主黨,也有部分黨員認為重新考慮加入公投行動,以示對政改方案的不滿。必須嚴正指出,五區總辭變相公投的實質,是激進反對派在政制發展上對國家憲政體制的挑戰,是具有「港獨」傾向的危險玩火行徑。
中國是單一制的主權國家,未經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授權,地方行政區域無權以「公投」形式改變其政治體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沒有「公投」的規定,「公投」沒有憲制上的法律依據。反對派仿傚「台獨」勢力的例子搞「公投」,是故意模糊香港的法律地位。撇開主權國搞所謂「公投」,在港英政府統治下也做不到。當年中英談判時,香港在英國管治下都不能就香港前途進行公投,即使改為全港民意調查也不行。如今香港已經成為中國主權下的特別行政區,反對派搞五區總辭變相公投,不但是要把香港搞成獨立的政治實體,而且是要步「台獨」後塵的玩火行徑,後果嚴重,反對派必須懸崖勒馬!
第二,反對派聲稱,爭取2012雙普選,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五條中所指的普及而平等的定義。反對派聲稱香港政治體制的基礎,源於《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五條,這是混淆視聽,蓄意誤導。
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的憲制基礎,建基於《憲法》和《基本法》。當《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於1976年被引用至香港時作出了保留條文,保留不實施《公約》第二十五條(丑)款的權利。在特區成立時,根據1996年6月中央政府致聯合國秘書長的照會以及《基本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該保留條文在香港特區繼續有效。所以,有關「選舉權必須普及而平等」的條款並不適用於香港,到今天仍然如此。香港的政制發展達至普選的最終目標,是根據《基本法》而非《公約》所訂定的。反對派引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來挑戰《基本法》和人大《決定》,是挑戰《憲法》和《基本法》下香港特區的憲制原則。「一國」原則就是要維護中央依法享有的權力,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安全。「一國」是「兩制」的前提,沒有「一國」就沒有「兩制」。只有維護中央依法享有的權力,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安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才會有不竭的源泉、堅實的基礎和旺盛的活力。中央對香港政治體制發展有憲制主導權,這是一種主權權力,是不容挑戰的。反對派企圖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來挑戰中央的主權權力,違反了《憲法》和《基本法》。
第三,反對派指政府以沒獲授權處理2012年後的選舉為由,拒絕交代2017年及2020年普選路線圖,污衊現屆政府已成為「跛腳鴨」。這是混淆視聽,企圖挑戰中央與特區政府之間授權和被授權的關係,挑撥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的關係。
無視「一國」 踐踏法治
香港政制的法律基礎,建基於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和全國人大通過的《基本法》。《基本法》是一部授權法律,香港的高度自治及行使的各種權力都是來自中央的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特區行使的各種權力都是來自中央的授權,特區沒有「剩餘權力」。香港的憲制發展是中央的權力之一,必須中央的參與及同意,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由中央政府任命、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中央同意,我們必須明白和尊重這些都屬於中央的憲制權力,這些都是依法和合理的憲政安排。2017年及2020年普選路線圖,屬於下一屆政府和再下一屆政府處理的事務,本屆政府獲授權處理的,只是2012年兩個選舉辦法的修改問題,不能越俎代庖。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實現普選的程序必須經過「五部曲」的法律程序,在2012年以前,行政長官的普選程序無從提起。反對派挑戰中央與特區政府之間授權和被授權的關係,污衊特區政府是「跛腳鴨」,企圖剝奪下一屆政府和再下一屆政府的權責,暴露他們無視「一國」,踐踏法治。
第四,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呼籲反對派議員,在2012年諮詢期內保持溝通,不要一開始就「反檯」。但反對派中的頑固分子一開始就「反檯」,對政府洋洋得意聲稱「你玩撬票,我玩捆綁」。這充分暴露反對派阻礙香港民主發展的立場頑固不化;如果2012年關於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辦法,反對派再次捆綁反對,政制將再次原地踏步,反對派無論怎樣花言巧語,都推卸不了阻礙香港民主政制發展的歷史責任。
2005年12月,反對派議員背棄主流民意,一意孤行,堅持以捆綁戰術投反對票,致使香港政制原地踏步、停滯不前。當年反對派議員「捆綁」否決05方案的理由是:沒有雙普選時間表,沒有取消區議員委任。但是,2007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已經給出了2017年和2020年雙普選時間表,政府亦建議委任區議員沒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令反對派當年「捆綁」否決的理由已不存在。反對派卻花言巧語,稱政府與他們只談2012年政改方案,拒談2012年後發展,只是引他們入「死胡同」。實際上,反對派是要走「玩捆綁」的「死胡同」,卻倒打一耙,顛倒是非,混淆視聽,莫此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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