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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子明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青年交流促進聯會主席
2012年政改方案,政府順應民意,進一步完善05年方案,已經最大程度地照顧到各種不同的利益訴求,符合基本法與人大決定,體現循序漸進、均衡參與原則,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和主流民意。如果反對派議員只知道要價,不知道妥協,為反對而反對,阻止政改方案通過,就逃避不了阻礙政制發展的歷史責任。
特區政府公佈2012年兩個選舉辦法修訂公眾諮詢文件,政府的傾向性方案,通過加強民選區議員的參與,進一步增加特首及立法會選舉的民主成分,符合基本法和人大決定,顧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回應了社會對政制發展的訴求。行政長官曾蔭權表示,此次建議較2005年的方案更前衛、更進步、更民主;政府會以最大的誠意和決心,推動香港政制向前邁進;目標是令到2012年兩個選舉辦法在「依法辦事」的原則下,拓闊參政空間、大幅增強民主成分,為普選鋪路。
政府的傾向性方案是2005年方案的進一步優化。2005年方案將香港政制朝普選目標推進了一大步,當時就得到逾6成民意的支持。儘管2005年方案被反對派捆綁否決,但近幾年來,行政長官曾蔭權領導特區政府,為推動香港的政制發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通過策發會和各種渠道廣泛聽取和收集各政團、社團以及社會各界意見等。特區政府的諮詢文件全面歸納了社會意見,其中政府的傾向性方案,充分體現了主流民意,有機會得到多數市民、立法會、行政長官及中央接受。
體現主流民意 各方較易接受
自2005年底至2007年中,由曾蔭權擔任主席的策發會繼續就政制發展問題進行廣泛深入討論,2007年7月政府發表了《政制發展綠皮書》,釐清了香港政制的憲制基礎,就政制發展模式提出多個方案,在全面歸納公眾諮詢意見的基礎上,同年12月政府將有關報告呈交中央,全國人大於2007年12月29日就2012年香港兩個選舉辦法做出決定,同意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辦法可以修改,同時給出了2017年行政長官可由普選產生,之後立法會全體議席可由普選產生的明確時間表。特首曾蔭權及政府在政制發展問題上務實地做出了最大努力,這是有目共睹的。
在未來3個月的公眾諮詢期內,政府除再次聽取各大政黨的立場外,也會透過不同渠道進行廣泛有序的公眾諮詢,包括以會談、區議會討論、地區諮詢會及書面等方式,收集立法會、區議會、學者、專業人士、社會不同界別團體和人士以及市民的意見。各界應以理性、包容的態度,聚焦政府的建議方案,即2005年的「區議會方案」的優化版,努力尋求共識,踏出政制發展重要的一步。
2005年反對派議員背棄主流民意,否決政府五號報告書提出的政改方案,致使香港的民主政制原地踏步,令社會各界、特區政府和中央方面所付出的心血付諸東流。正如曾蔭權指出,我們在2005年錯失了一個機會,現在大家又到了另一個關鍵時刻。他呼籲大家以香港整體和長遠利益為重,以市民的期望為奮鬥目標,以理性的討論、開放的態度和包容的胸襟作為溝通的基礎,努力尋求共識,踏出政制發展重要的一步。
政改優化方案增加民主成分
筆者2007年8月16日已在本報發表《2005年政改方案不應棄如敝屣》,提出:「雖然反對派否決了2005年政改方案,這個歷史責任不可推卸,但2005年政改方案不應棄如敝屣,2012年的特首選舉和立法會選舉,應以五號報告書提出的政改方案為基礎,並加以合理調整,以便扭轉政制原地踏步的局面。」令筆者欣慰的是,政府公佈的2012年政改方案文件,不但沒有對2005年政改方案棄如敝屣,而且是在2005年方案的基礎上進行優化,與筆者2007年提出的觀點吻合。新增五席立法會功能組別議席是通過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使立法會近六成議席直接或間接由地區選舉產生,委任區議員將不能參與特首選舉委員會及立法會議席互選,是優化方案的最大亮點。反對派喋喋不休聲稱反對所謂「翻叮」05方案,是罔顧優化方案的民主成分進一步增加,並企圖繼續推卸他們否定05年方案必須承擔的歷史責任,為漫天要價造勢。但這只能為2012年政改邁出重要一步製造障礙,違反香港的主流民意。
優化05年的「區議會方案」,增加2012年選舉的民主成分,在現時的情況下,是最有可能得到較多議員及民意支持的方案。反對派當年否決05年方案的理由,一是沒有普選時間表,二是委任區議員有角色,當時反對派表示有了普選時間表和去掉委任區議員角色就可以接受。而人大常委會已經明確地提出了香港的普選時間表,政府亦建議委任區議員不享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但反對派還是要反對,就根本說不過去。
為反對而反對 須負阻礙政制責任
曾蔭權則強調,政改必須依法辦事,亦不是「你贏我輸」,期望各界求同存異,理性討論令政制向前,不要再像05年錯失政改的黃金機會。修改2012年兩個選舉辦法的討論及抉擇,在香港民主政制發展史上佔有重要地位。所有的議員包括反對派議員,須本�茧o展香港民主的歷史責任感,作出符合主流民意的選擇。
政治是妥協的藝術。在香港的政制發展過程中,存有各種不同的利益訴求。只有各方面利益的妥協平衡,政制才能穩步向前發展。2012年政改方案,政府順應民意,進一步完善05年方案,已經最大程度地照顧到各種不同的利益訴求,符合基本法與人大決定,體現循序漸進、均衡參與原則,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和主流民意。如果反對派議員只知道要價,不知道妥協,為反對而反對,阻止政改方案通過,就逃避不了阻礙政制發展的歷史責任。
反對派興波作浪,反對2012年政改方案,顯然與多數市民的意願並不一致。據中大亞太研究所不久前的民調,有六成市民接受或完全接受人大否決2012雙普選的決定,此外,逾一半市民認為應就2012年政改方案妥協,以達成共識,讓香港民主發展向前走。這個民調結果,反映一般市民想法理性務實,讓民主先走前一步。經過2005年一役,更多市民不會同意反對派「為反對而反對」,令政制陷於原地踏步。若反對派今次再鋌而走險,將更大地偏離主流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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