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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立人
據報載,過去有賊王之稱的葉繼歡,他因在赤柱監獄撞到頭部感到暈眩,當局調派兩輛警方衝鋒車、一輛懲教署囚車,將接載葉繼歡的救護車夾於中間,護送他直抵瑪麗醫院,所有押送的警員穿上全套避彈衣、防暴頭盔,手持長短槍沿途戒備。至中午十二時許,他治療完畢後,轉由懲教署囚車接載,在兩輛衝鋒車前後護航下,送返赤柱監獄。
警方出動三架車和多名全副武裝的警員,不外乎是要防止葉繼歡逃走及劫囚的事發生,眾所周知,所謂賊王,早已是過去的事情,葉繼歡因被槍傷,導致半身不遂,行動困難,終日要坐在輪椅上,今日不但配不上「王」字,連一個三歲孩童也不如,他是不可能自行逃走的;至於劫囚,其可能性也幾乎等於零,因為,光天化日之下,要從荷槍實彈的監獄署人員手中劫走一個囚犯並非易事,再說,葉繼歡當年犯案的贓款早已花得一乾二淨,有誰會為一個全無利用價值的人冒險呢?再說,即使劫囚成功,要照顧他一輩子也不是容易的事,相信就是警方將葉放在街頭,除了他的至親或許肯領養,要找人收容他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由此可見,有關方面以超級重犯的規格去招呼葉繼歡,以如此警力去監護一個沒有行動能力的過氣殘廢賊王,不但浪費警力,更過分抬舉了葉繼歡,長了賊王的志氣,滅了自己的威風。三國演義中有「死諸葛嚇走生司馬」的逸事,難道香港警方想給人留下「癱賊王威鎮男子漢」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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