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康民
香港的駕車文明比西方先進國家差,卻比內地的駕車文化要好。
西方國家早已形成車讓人、車讓車的文明習慣。就我個人印象,甚少在歐美見有人車爭路的現象。別說在斑馬線汽車一定讓行人,就是在一般路上,有行人要過馬路,駕駛者總是先讓,從未見過驚險鏡頭。當然,他們的行人也比較守秩序,從沒有跨過護欄衝越馬路的。
在香港,的士和小巴也許為了爭生意,真正是爭分奪秒。又會突然停車招客,令後來的車或是煞車不及,或是被迫停在黃格線上,招致抄牌。以我過去四十多年的駕駛經驗,遭受抄牌都是的士和小巴迫成的。有一次的士撞了我駕駛的車,揚長而去,並回頭罵了一句:「為什麼不讓我的車?」
如果你要越線插位,大部分的士都不相讓。有老行尊教導我,如要轉線插位,要找一架有司機駕駛的豪華汽車之前插入,切不可搶在的士之前。
但在內地的駕車文化更離譜。許多大城市,特別是廣州,我們不知應如何過馬路。綠燈不行,斑馬線也不可靠。全靠眼觀四方,行動機警迅速。可惜我年已老邁,一目失明,至今視在廣州過馬路為畏途。
常在高速公路上看到不守規矩的車輛。重型車輛常常佔用快線,慢駛前進,視若無車。又有些亡命者左穿右插,見空就鑽,驚險百出。好在我已放棄駕駛多年,但乘車時仍感驚心動魄。
駕車文明,現已驚動全國第一大報《人民日報》。該報以全版篇幅,大聲呼籲:「車德:汽車社會的靈魂」,並羅列許多駕車不文明的現象。據其所進行的社會調查,列出五大不文明開車行為:斑馬線不減速讓行,夜間開車不開遠光燈,越線插位不打燈,雨天不減速水濺行人,亂停車擋道。
香港何不也來個調查,並提倡駕車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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