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就公社連5名立法會議員宣布請辭,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在回應時強調,特區政府已多次表明,在《基本法》下並沒有「公投」的制度,在香港進行任何形式的所謂「公投」,都是完全沒有法律基礎和沒有法律效力的,特區政府是不予承認的;而香港市民普遍對「五區請辭」不表認同,此舉只會分化社會,對進一步推動香港政制向前發展,設置新障礙。「有關請辭是無需要的,亦不符合市民的期望」。
重申政改須3方達共識
發言人又重申,要真正推動香港的政制發展,修訂2012年的兩個選舉辦法,香港要依照《基本法》的安排,爭取3方面的共識,即是立法會三分二多數議員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以及人大常委會認同特區政府提出的方案。因此,2012年兩個選舉辦法的修改程序,不會受到「五區請辭」的補選結果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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