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 偉
儘管中央表達嚴正立場,社會也口誅筆伐,民意彰彰明甚,甚至反對派內部都不以為然,公社還是推出了五人的辭職名單。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公社一意孤行推動違法違憲的「五區公投運動」,明擺着就是要挑戰基本法,衝擊「一國兩制」紅線。當「公投」這個「潘多拉的盒子」打開後,本港政局將再無寧日。港人終於發現,本港政制的最大死結,正在於一班不守法、不守憲的政客,將本港一次又一次推上政治漩渦之中。
公社的「公投」擾擾攘攘,昨日終於宣布五人的辭職名單,包括梁家傑、陳淑莊、黃毓民、梁國雄和陳偉業。五人將會在26日辭職,並在29日生效。同日兩黨更在報章刊登全版廣告,以「五區公投,全民起義」為口號,要求盡快實現雙普選,廢除功能組別。兩黨的辭職名單出台後,意味「公投」已經沒有回頭路。社民連始作俑者,自然是樂觀其成。但昨日記者會上,公民黨顯然不無憂慮,黨魁余若薇不斷重申「公投」並非搞「港獨」,「香港是中國一部分」云云。余若薇千方百計去辯護,其實正反映公民黨察覺到民意的反彈,一場違法違憲的「公投」,一場自稱「全民起義」的運動,就是在踩「港獨」的紅線。
違法違憲本質百辭莫辯
基本法是一部授權法律,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來源中央授權;中央授予多少權,香港就有多少權。基本法沒有授權香港「公投」,不論特區政府甚或民間團體自然沒有權創制各種形式的「公投」。公社利用補選進行的所謂「公投」,沒有任何法理依據,但兩黨就是反覆論說這是「公投」,既是故意誤導市民,更是知法違法。
自港澳辦及中聯辦的聲明,一錘定音指出「公投」違法違憲的本質後,輿論民意亦紛紛揭露「公投」的謬誤及危害性。特區政府已指出這只是一場「補選」,不承認任何「公投」結果,過半數民意反對,「公投」聲勢急轉直下。就是反對派內亦有不少質疑。司徒華批評「邏輯混亂」;何俊仁直指是一場補選;馮檢基更寫了多篇文章力指「補選」非「公投」。除了公社兩黨外,反對派幾乎都眾口批評,主要是「公投」明擺着是要挑戰基本法,衝擊「一國兩制」紅線,令本港承受巨大的憲制風險,民主之路只會更加崎嶇。
不能迴避的是,這次「公投」只是一個開端,梁國雄明言選舉後會包圍禮賓府要特首向中央承認「公投」,說明兩黨下一步就是要迫政府接受所謂「公投」的結果,如果政府不允,兩黨就會以此為由,製造事端,以補選的結果不斷向政府施壓。「公投」是兩黨挑動政爭的「潘多拉的盒子」,也是本港政局懸在頭上的「達摩克里斯之劍」,任何對本港負責任的從政人士都應抵制和反對這種做法。
是否撥款補選值得商榷
隨着辭職名單公布,兩黨已是箭在弦上。但既然社會已經察覺到「公投」的危害性,是否就任由兩黨將本港推上政治漩渦之中?補選的一億五千萬撥款仍需立法會通過。雖然根據《立法會條例》,當局有責任就議員辭職進行補選,但問題是五名辭職議員已明確指出辭職的目的是要進行「公投」,而「公投」是明顯違反基本法,這樣立法會是否要撥款進行一場違反基本法的補選,這本身已值得商榷。英國法例規定,議員要辭職必須要有極充分的理據,例如委任擔任公職等。現在五名議員以推動「公投」為由辭職,辭職理據不僅不充分,更是違法違憲,立法會是否應該否決撥款,保護基本法免受損害?
就是不論法律問題,議員因為政治原因而辭職再補選,本身已違反了政治倫理。議員在競選時爭取選民支持,已等同與選民訂下了契約,既然事前沒有說會中途辭職,現在辭職就是欺騙選民。況且,議員在就職時,必須宣誓效忠基本法。現在卻要利用辭職補選來違背基本法,他們是否還符合基本法的要求,符合一個議員的標準,本身已屬疑問。所以立法會應審慎檢討是否批准撥款,必要時甚至可司法覆核去釐清補選人士的標準,長遠應檢討立法會選舉條例,這並非單純是阻止兩黨操弄補選以謀個人利益的行為,更是防止事件成為先例,讓一些不負責任的政客利用這個漏洞,不斷玩弄這個「補選公投」的遊戲,令全港社會都付出沉重的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