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強調,在《基本法》下,香港並沒有「公投」的安排,故有政黨發起的所謂「公投」是沒有法律效力的,而倡議進行「5區請辭」的政黨本身也承認這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故希望他們不要繼續誤導市民,同時也不應使用過激的言語。
林瑞麟在一個政改研討會後重申,香港有既定的程序處理每一屆的選舉制度,需要有3方面的共識:由特區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提案、立法會三分二議員多數通過、人大常委會認可。論及力推「5區請辭」的公社連以「全民起義」來宣傳是次行動,林說,相信香港市民在1997年前後都接受「一國兩制」的安排,大家均以《基本法》來維持香港各方面的制度,以逐步達至民主,故不同的政黨都不應使用過激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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