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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承認,公民黨力推「總辭」會令部分選民流失。梁美芬(右)則重申,明日會正式提交私人草案,限制議員不得「辭完再辭」。本報記者彭子文 攝
【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專業會議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明日會正式向立法會主席提交其私人條例草案,限制議員「辭完再選,選完再辭」。基本法委員會成員譚惠珠說,她贊成修改立法會條例限制議員辭職。
梁美芬提修訂阻開惡例
梁美芬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倘議員可以隨意辭職會影響立法會的穩定性,而是次議員辭職的先例一開,不排除將來不斷有「議會頑童」繼續做類似事件,令全港社會付出代價,「除了撥款外,傳媒也要天天跟進的。」在明日提交的私人草案中,她會提出倘無合理解釋連續3個月不出席會議而喪失資格的議員,任期內不能再參選進入立法會。
她又批評,公社連如今說「起義」只是宣傳口號,是自我否定,做法幼稚及兒戲,促請兩黨交代清楚所謂「公投」及「起義」的含義,免得誤導選民。
譚惠珠則認為,議員對公眾及健康的建制運作負有責任,倘隨意辭職進行補選會浪費大量公帑。她亦擔心日後相關議員再辭職又要求補選及公投,非常危險,故贊成修例。
范太:應由曾鈺成決定
原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則指,有關問題應由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決定是否接納,特區政府亦應就此表明立場,她本人則不予置評。
公民黨黨魁余若薇在回應時稱,5名議員並非「輕易辭職」,「我地無話下下要辭職,你唔好屈我地」,聲言修例禁止議員辭職是奇怪的講法,因「法律保障市民參與選舉及被選權」,「不應由立法會或政府因為政治理由加以限制」。
林瑞麟:按基本法處理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被問及特區政府會否考慮修例,限制有立法會議員辭職後再參與補選的問題時說,就有立法會議員準備提出相關的私人條例草案,政府會按照《基本法》第74條的既定程序來處理;當局在接獲有關的建議時,就會按照《基本法》進行分析後作回應。他又重申當局會按照《立法會條例》,依法處理是次「5區請辭」後的補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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