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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兩度發出清拆令,頒令已4年,僭建物至今仍「完整無缺」。 本報記者梁祖彝 攝
【本報訊】(記者 譚靜雯)馬頭圍道逾半世紀的唐樓頃刻坍塌,揭露香港舊樓日久失修的問題,樓宇內外殘破不堪。本報記者昨日巡查土瓜灣區多幢樓齡約50年舊樓,批盪剝落、裂縫滿佈、鋼筋外露的殘破景象觸目皆是。影響樓宇結構的僭建問題亦十分嚴重,其中一幢唐樓,天台建有僭建屋,屋宇署曾兩度發出清拆令,惟頒令發出逾4年,僭建屋至今仍「原封不動」,清拆令猶如「無牙老虎」。屋宇署亦承認,每年有逾3,000宗違反清拆令遭檢控的個案,業主對清拆令的漠視程度可見一斑。
業主違規例 懶理不執行
其中,榮光街一幢50年樓齡的唐樓,樓高5層、共有12個單位,但部分已被業主改建成套房出租。現場所見,除了樓宇牆身有裂痕外,天台更有空置的僭建屋,屋內仍遺留傢俬、相片等物件。記者再仔細查察,發現屋宇署曾發出2次清拆令,首次於2006年3月17日頒令,去年9月11日再發出補充清拆令,但至昨日僭建物仍「完整無缺」。
屋宇署指該業主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4及41(1)條,即未獲屋宇署批准進行有關工程,以及僭建物違反緊急逃生的規定,命令業主拆除僭建物以及根據建築事務監督核准的圖則把樓宇回復原貌。由於業主並未有執行首張清拆令,屋宇署遂於去年11月安排顧問公司進行勘察及工程監督工作,並安排合約承建商進行清拆工程。
大廈無法團 僭建逾10年
該唐樓2樓的業主莊先生表示,天台僭建物已建超過10年,至今仍未清拆,擔心影響樓宇結構及安全,最終倒塌,現時每日都生活在惶恐之中。他又說,大廈沒有業主立案法團,難以作大型維修。毛先生3年前以月租近1萬元租用唐樓地舖做車房,他說,業主隱瞞天台僭建問題,擔心發生意外後要承擔賠償責任。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平均每年有大約3,000宗因業主未有遵從清拆令遭檢控的個案,2006年有3,042宗、2007年有3,021宗、2008年有3,091宗,去年首11個月則有2,80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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