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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結構須申請 裝修商懶理易肇禍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1-31]     我要評論

 【本報訊】(記者 嚴敏慧、羅敬文)塌樓事故肇因有待調查,工程業界則估計,與地舖裝修工人誤拆結構牆柱有關。業界透露,工程凡涉及改動結構牆,均需聘註冊結構工程師評估,並向屋宇署申請,惟部分業界為慳錢慳時間,未依足程序做事,甚至連圖則亦不翻查,只憑肉眼和經驗判斷結構牆位置。

唐樓無圖則 慳錢即開工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表示,舊樓室內裝修多數涉及重新間隔工程,例如把一個大單位分成數個套房,由於要全屋重新規劃,大部分要把原有牆壁拆除,但唐樓易手次數多,每次也會作出改動,業主多沒有圖則在手,正規做法應聘請結構工程師到屋宇署查則,勘察新改動,再向屋宇署申請改動,獲批後才可開展工程。

 惟周聯僑指出,審批過程需時2至3個月,聘請工程師花費動輒數萬元,部分業主及承辦商為慳錢慳時間,不會查則,亦不會就改動結構牆進行申請。他續稱,舊樓的結構牆多為水泥磚頭建成,亦不排除裝修工人施工時未有察覺結構牆而拆掉。他呼籲當局加快審批程序,令業界願意作出申請,亦要大力推行「小型工程監管制度」。

 屋宇署發言人回應表示,香港現有註冊工程承辦商登記制度,但未涵蓋至裝修工人,基本裝修工程如批盪和髹油等,毋須通知屋宇署,若涉及更改任何結構牆,必須由認可人士負責勘察及監工,改動後亦須向屋宇署更新圖則。發言人表示,屋宇署會抽查有關更改結構牆的工程,確保符合當局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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