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 輝
民建聯中委會擴大會議於2月2日通過不參加補選。這個決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公社兩黨提出的「五區公投,全民起義」,完全違反了基本法和香港的選舉法規定。最離譜的是,他們搞的所謂「辭職」,根本是假辭職,違反辭職的實際涵義。基本法列明了辭職的理由,包括了健康理由或者不能履行職責,辭職的定義是清晰的,就是在任期內不再擔任職務,離開立法會議員的崗位。但是他們企圖通過重新選舉,又再進入立法會,延續任期,並且企圖炮製補選的議題,說是進行「公投」,矛頭直指基本法有關均衡參與、循序漸進的原則,企圖顛覆基本法規定的政治體制,還喊出了「起義」和「解放香港」的選舉口號。這是任何尊重和維護基本法的市民所不能容忍。憲制受到了挑戰,任何市民都應採取行動護法。
民建聯植根香港,決定不參加補選,這正是採納民意的具體行動,值得肯定。筆者建議特區政府應該盡快採取行政、法律的措施,明確議員辭職定義,制止任何人歪曲和顛覆基本法和選舉法關於辭職的規定,防止任何人擾亂議會運作,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負責基本法的執行,如果有人不斷利用立法會進行有政治性的辭職活動,不斷地進行補選,浪費公帑,行政長官就有責任排除這些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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