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根據保險業聯會的資料,本港約有200萬市民買了醫療保險,近來更加有上升趨勢。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保險索償投訴局去年審結的338宗個案中,有近一半屬於醫療或住院保單爭議,是最多投訴的類別。有病人患肺腫瘤要進行緊急手術,惟化驗後醫院預約爆滿未能安排,患者要轉院做手術,保險公司卻只賠償第2次入院的費用;投保人投訴成功翻案,獲賠償1.6萬元。亦有病人肩頸痛及下腹絞痛入院,進行多項化驗;保險公司認為投保人入院純粹為接受身體檢查,拒賠1.04萬元住院費。
負責審議投訴的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主席徐福燊認為,醫療保險投訴持續上升,與愈來愈多人投保有關。他直言,不少投訴都源於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就「醫療需要」解讀不一致。他提醒市民要明白保險條款的詮釋,投保前留意保單細節。
專家:入院費用不一定獲賠
不少市民因疾病入院,會順道進行其他身體檢查,徐福燊昨日特別提醒市民不要誤會只要入院,其費用一定可以獲賠。
他指出,縱使醫生建議病人入院,亦不能證明入院有「醫療需要」,在保險公司立場,「醫療需要」包括投保人入院是否接受治療,期間進行的檢查是否與治療相關、有關檢查或手術在其他診所能否進行,及是否屬緊急情況等4個因素考慮,市民如有疑問應先向保險公司查詢。
披露所有病歷 亦成爭議點
市民投保時是否披露所有病歷亦是償賠的重點。有市民求醫時曾自稱患貧血卻未向保險公司申報,其後患上鼻咽癌;保險公司以沒披露所有事實為由拒賠。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其後循病歷追查,發現投訴人之前分娩時進行血液測試,但報告只證明她紅血球及血色素水平下降,不能證明她貧血,最終投訴人成功討回60萬元危疾保險賠償,成為去年成功追討金額最高的投訴人。但亦有市民沒向保險公司披露有視力問題,其後因白內障入院,有關費用不獲賠償。
實驗性手術 不獲醫療保障
去年有市民入院後被安排進行屬實驗性治療的「角膜膠原交聯」手術,保險公司以該治療不屬受保類別而拒賠。徐福燊表示,患者其後向委員會投訴,該會後來發現,保單列明「新醫療科技」不承保,投訴人需自行承擔2.1萬元入院費用。
科技日新月異,實驗性治療未必受保。徐福燊解釋是因為保險公司未能完全掌握新技術,無法衡量風險。不過,他表示,在委員會立場,假設有關技術在歐美或其他重要地區已獲認可,又或是已得到如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等權威機構批核,保險公司應考慮接納。他又建議,投保人如要接受新治療技術,最好先向保險公司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