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邱益忠)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去年審結338宗投訴中,有57宗交由委員會裁決,只有8宗投訴人得直,佔裁決投訴的14%,合共獲發302萬港元的賠償,最高賠償額的1宗為60萬元。委員會主席徐福燊表示,該會在裁決過程中,每當發現新證據時,都會問保險公司會否與投訴人和解,但由於保險公司背後有相當強大的法律團隊支援,當認為有充分法律理據支持,多數不會和解,相反投訴人往往缺乏法律支援。
委員會去年接獲518宗投訴,並已經審結338宗個案,當中投訴人主要不滿保單條款的詮釋(105宗)、不滿不保項目(68宗)、不滿賠償金額(59宗),後者更較前年上升22.9%。
保單類別中,以住院/醫療(159宗)、人壽/危疾(55宗)及旅遊(53宗)較多,其中住院/醫療個案及旅遊個案,分別較前年上升26.1%及10.4%。
雙方和解佔14%
338宗已審結個案中,181宗個案屬表面證據不成立,51宗投訴人撤銷投訴,49宗雙方和解(佔審結個案的14%),而其餘57宗需轉交投訴委員會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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