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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署理總調查主任容達材昨在庭外透露鈞濠案調查時間長達2年。
【本報訊】鈞濠集團(00115)前主席曾煒麟夫婦,於2002年向港交所訛稱將注資重慶市燃氣管道項目,以圖騙取獲發新股,後來為掩飾罪行,夥拍美建集團(00335)3名董事製造虛假資金流,以圖瞞天過海。法官昨日判刑時斥責被告損害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判曾氏夫婦入獄32個月及30個月,餘下3名被告分別判監半年至1年。
夫囚32月 妻監30月
區院經過逾百日的審訊後,法官早前裁定鈞濠前主席曾煒麟(51歲),及其妻子兼集團執董郭慧玟(48歲),2項串謀詐騙及1項串謀洗黑錢罪成。同案3名被告,美建集團有限公司執董鄭啟明(63歲)、李國祥(49歲)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偉光(52歲),1項串謀洗黑錢罪成。法官昨日判案中主謀曾煒麟入獄32個月,妻子入獄30個月,鄭、李和黃依次判囚9個月、1年和半年。
廉署透露調查需時2年
案件主管廉政公署署理總調查主任容達材昨在庭外透露,他們於2005年接獲投訴展開調查,由於案件複雜及涉大量文件,調查需時2年,至2007年才展開拘捕行動。案件審訊期間,他們特別聘用一名熟悉內地法律的律師任專家證人,在庭上講解內地投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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