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通社10日消息:台灣高等法院10日凌晨0時就陳水扁的羈押期限召開延押庭,檢方仍認為陳水扁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應予以羈押,陳水扁則要求交保停押,強調他已被關500天,這麼長時間夠了吧;他還借家人之口說自己就是肉票,必須交出海外鉅款的贖金。在短短的20分鐘庭訊後,審判長鄧振球決定下周再以書面方式通知裁定結果,陳水扁仍須還押台北看守所。
陳水扁家族貪污洗錢4大弊案定於6月11日宣判,台灣高院9日進行扁案宣判前的最後一次言詞辯論。由於陳水扁的羈押期限將於23日期滿,他在最後陳述時,主動要求合議庭解除羈押,審判長因此將程序轉為延押庭,隨後在深夜12時,針對是否讓陳水扁交保召開延押庭。
審判長駁扁:從未承諾放人
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黃和村表示,陳水扁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之虞,羈押原因仍沒有消滅,仍有羈押必要。由於審判長表示無法立即做出裁定,會依當事人、當事人委任律師和檢察官的意見進行評估;陳水扁在庭上對此表達強烈不滿,強調他已被關500天也付出代價了,這麼長時間關他夠了吧!陳水扁抱怨說,這是讓他永無止境地等待;他還轉述家人寫的信件,說自己就像肉票一樣,如果付不出海外鉅款的贖金,很有可能就會被撕票。此話一出,審判長鄧振球立即制止,強調沒跟陳水扁做過任何承諾,他心中不滿,合議庭也可體會。
經過20分鐘的庭訊,合議庭決定擇期裁定,於是先將陳水扁還押看守所,到底延押還是交保,最快在星期一以書面方式通知當事人最後的結果。陳水扁律師鄭文龍對於陳水扁未能馬上釋放或是交保,表示非常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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